文档介绍:居间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总则:
1、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中国企业法人或
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2、乙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依法存续的
中国企业法人;或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民。
3、乙方愿意以居间人的身份,受甲方或客户委托为双方提
供订约机会或其他推广业务。
4、甲方亦同意接受乙方以上的申请及提供的服务。
二、居间事项
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委托乙方推广甲方所经营
的新三板业务,向甲方推荐客户, 并促成客户与甲方签订《投资
顾问协议》,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三、居间报酬及支付方式
1、公司总部单个项目提 20万,剩余利润5:5分。
单个项目收入-项目的差旅费 =利润
关于本条款的内容创新业务部正在跟总部沟通, 这个分成是
去年的,如有最新到时候即时调整。
2、居间报酬支付方式
居间报酬按新三板项目成功在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支付。
3、乙方指定账户如下:
收款人全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上述账户除非乙方书面正式通知甲方修改, 均被视为有效账
户。
7、税项
乙方应得居间报酬中的应缴税项(含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
或企业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客户在新三板整个上市过程中全部事项管理;
(2)、甲方依照本协议第三节向乙方发放居间报酬;
(3)、甲方拥有对发生违约行为的乙方暂停合作、缓发、扣
除部分或全部居间报酬、不予续约或立即终止协议的权利;
(4)、在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签署《投资顾问协议》之前,
乙方有义务明确告知客户,乙方为与甲方合作的、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并向甲方收取适当居间报酬的居间人, 而非甲方的员工。
(5)、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之约定及有关管理制度对居间人
进行管理和监督。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照本协议规定向甲方收取居间报酬;
(2)、乙方只能以本公司居间人身份开展市场推荐客户,不
得以公司名义或公司员工身份从事上述活动; 同时乙方不得以本
公司居间人身份从事其他未经本公司授权的其他经营活动,
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否则
(3)、乙方不得向其介绍的客户承诺盈利,并应正确阐述证
券市场存在的风险;
(4)、乙方以任何方式为其介绍的客户提供交易场所、交易
终端设备或提供投资建议等,均属其个人行为,由其独立承担法
律责任;
(5)、乙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向甲方提供居间服务,
除非得到客户正式书面的授权, 如违反上述条款,由居间人承担
责任;
(6)、乙方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损坏甲方及甲方其他业务人员、
居间客户的名誉,不得扰乱甲方及其他业务人员的正常业务秩
序,不得开发甲方和其他业务人员的已有客户;
(7)、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有义务向
甲方反馈客户的意见与问题,有义务配合甲方向客户提供各种服
务;
(8)、乙方欲解除本协议,须提前 30日通知甲方。
(9)、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之若干约定, 并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遵守并执行甲方制定的所有适用于乙方的规章制度以及甲
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