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买卖合同3篇
买卖合同篇1
甲方:(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了发展水上运输事业,提高社会船舶经济效益,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特订立本合同: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属于杨兵个人所有的甲板机动货船(船号:)总长米,最大宽度米,深米,船舶出售给乙方,价格为人民币肆拾万元(¥)。
二、经双方试航检查,交船前机器及轴系推进器运转应正常,如有故障及损坏由甲方维修,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船上设备及配套设施,甲方不得拆走,船上工具全部交给乙方,如有00缺少,由甲方赔偿。
四、甲方必须将船护送到汉口交接,船到汉口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伍仟元,甲方应同乙方一起到船籍港湖南张家界港航局地方海事局,船舶挂靠的船务公司,办理过户手续(所有证件船籍港、船名、船号不变,只变更船舶所有权人名称,将杨兵改为陈记柱)。甲方须提供该船舶的全部有效证件(船舶所有权证、国籍证、船检证、最低配员证、安检证、防油污证、迁证簿、迁证卡、营运许可证、营运证)甲方保证该船没有任何抵押,并有建造图纸,能入海事网。在所有证件过户改名、年审费用及船舶交易等费用由乙方支付人民币两仟元封顶,如有超出部分由甲方负责全额支付。
五、该船挂靠湖南张家界船务公司,甲方须提供公司出具的所有权属杨兵个人所有的证明,将所有证件过户给乙方陈记柱后,船务公司同样出具该船所有权属陈记柱个人所有的证明后,乙方一次性将买船款由网银打入甲方帐户,甲方凭手机收到收款短信后,开具收据给乙方。
六、该船交易前所有债权、债务及其它纠纷均由甲方自己承担或处理,与乙方无关,该船手续交接完成后,乙方在营运中由于甲方(或以后)与他人的债权债务及其他纠纷影响乙方船舶正常运转,应由甲方解决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1000元/天)。
七、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买卖合同篇2
订货方:(简称甲方)
供货方:(简称乙方)
双方依据中国法律及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总则
,应以本协议书为基础签订产品订货合同,订货合同应明确规定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额、验收方法、支付方式及交货日期、地点、方法等具体内容。
,在约定的日期和地点交货。甲方保证按订货合同中规定的结算方式和期限支付货款。
,如产品价格、规格、包装、数量等事项发生变动,须经双方以书面形式一致确认后方为有效。
《订货合同》、《报价单》一经签署,即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
第二条产品质量保证
《产品承认书》做标准;订货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质量标准的,不得低于约定的质量标准。
,产品应贴有合格标识、出厂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