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安排2015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 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晋人社厅【2015】5号文件安排,为加强我市机关 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 理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需要, 2015年继续在全市机
关事业单位开展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工人技师评聘工 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15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
和工人技师评聘工作继续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实施。 各县(市)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条件
(见附件3)组织报名。
二、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规定申报条件的技术工人, 均可申报本岗位相应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 考核或工人技师任职资格考核。
考核合格的工勤人员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门批准颁发《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 或《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任职资格证书》 ,作为机
关事业单位工人上岗和兑现工资的依据。
申报条件中,工作年限和本技术等级岗位工作年限计算 至2015年。
三、 今年组织考核的工种为汽车驾驶员、文秘资料员、
收银审核员等,具体工种目录见附件 1 ,附件2。
未列入本目录考核范围的技术工人,可选择相近工种申 报考核。根据工作需要本人也可选择相近工种申报考核。相 近工种的工作年限、相近工种的本技术等级岗位工作年限可 以与原工种工作年限和原技术等级岗位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申报相近工种考核,须按管理权限报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门同意。
调整工作岗位的,按新的岗位申报条件申报考核。
四、 申报考核的人员,须填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统一印制的《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 审批表》或《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任职资格考核审 批表》。然后由各单位按照《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 等级岗位考核申报登记表》分类汇总,依申报程序县(市
)区由申报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同级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统一报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人技术等级考核鉴定中心。市直单位由申 报单位人事科及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后,统一 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人技术等级考核鉴定中心。由 市工考中心统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进
行资格审查。
五、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收取的高级工、技师
报名费,参加考核时从考核费中冲减。
六、 申报截止时间为 2015年4月15日。
七、 填表说明
所有表格填写内容均为打印,个人信息均为必填(特
别是身份证号码和本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