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六章反垄断法问题: 1、反垄断法目的是什么? 2、反垄断法是反所有的垄断行为吗? 标准如何认定? [重点]3、对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如何实施? 4、反垄断法有否适用除外或域外适用[重点] 参考文献 1、黄勇:反垄断法经典判例选读-禁止垄断性协议;人民法院出版时间: 2008 2、游劝荣:反垄断法比较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6 3、曹士兵,反垄断法研究,法律出版社, 1996 4、王晓晔,反垄断法与市场经济,法律出版社, 1998 一、反垄断法的概述?(一) 反垄断法的概念?(二) 垄断的概念和种类[重点] ?(三) 反垄断法的立法概况及目的[重点] (一)反垄断法的概念调整国家在反对垄断保护竞争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保护消费者权益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同为市场规制法消法保证整体的市场运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保护角度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行为垄断源于竞争,是竞争的异化。同为竞争法体系,不正当竞争行为是竞争的副产品。联系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比项(二) 垄断的概念和分类 1、经济学: 一种市场结构产生:牟取超额利益→自由竞争扭曲利:促进竞争、提高生产力危害:妨害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损害整个社会市场正常运行秩序。合法垄断非法垄断 2、法学经营者或其利益代表者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行为或状态产生:民商法无法弥补 3、垄断的分类(1)按照垄断的成因来分: ?自然垄断、经济垄断、国家垄断、行政垄断、行业垄断等。(2)按照经济垄断的具体组织形式来划分: ?短期价格协定?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其他组织形式(三)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与概况立法概况: 1、国外:?美国:1890 《谢尔曼法》; 1914 《克莱顿法》?德国: 1957 年《反限制竞争法》 2、我国: 20 多年立法过程; 2008 年8月1日实施?问题:无法操作反垄断法立法目的: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二、反垄断法规制的对象?(一) 垄断协议?(二)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 经营者集中?(四) 行政性垄断(一) 垄断协议(案) 1、概念和特征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2、类型(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价格卡特尔) (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数量卡特尔) (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地域卡特尔) (4)限制购买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与知识产权独占使用权区别) (5)联合抵制交易; (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亚当·斯密《国富论》: “进行同一种贸易活动的人们甚至为了娱乐或消遣也很少聚集在一起,但他们聚会的结果,往往不是阴谋对付公众便是筹划抬高价格。” 3、除外: 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构成反垄断法中的垄断协议:(第 15 条) (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四)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六)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七)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