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后勤保障管理工作制度、职责
泸沽铁矿职工医院
后勤保障管理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
总务科工作制度
总务科是医院行政、医疗的后勤保障部门,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了病人,一切为了临床”的服务宗旨,做好本职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部门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医院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做好水、电、气等各类管理维修工作。
三、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并随时进行不定期的抽查、补充、完善。
四、做好各项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实行专人采购,库房监督,努力做到质优价廉,节省开支。
五、购、管紧密结合,库房根据需要提供物资采购计划。采购按计划、数量执行,做到入库验收、支出有记载、发放有标准。帐目清楚,帐物帐帐相符,如有短缺,及时查找原因和处理。
六、做好物资账目管理,按时报送月、季、
年报表,做到帐目准确无误。
七、严格奖惩制度,根据职工的德能勤绩,合理分配奖金,做到奖惩分明,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
八、做好医院的环境卫生、污水废物的处理工作,净化、绿化、美化医院。
九、做好各类资料的登记保存工作。
医院环境管理制度
一、全院各科室应随时保持本科工作区域和清洁责任区干净整洁、不留卫生死角,做到房间内窗明几净,地面清洁。确保院内环境优美,整洁卫生。
二、不准在院内乱搭乱建房棚,不准擅自占用通道、绿化带、人行道,禁止在楼梯过道中堆放杂物或晾晒衣物,并保持干净卫生。
三、进入院内的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凡乱停乱放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四、爱护院内花草树木,保持环境绿化美化,
不得损坏、采摘花木,违者每次罚款20元;损坏、采摘名贵花木,除按原价赔偿外,再处罚20—50元。
五、公共区域、办公区、值班室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烟头、纸屑、乱泼脏水、乱倒乱扔垃圾,严禁往楼下抛扔脏物、砖块等杂物重物,违者一次罚款20元。如抛扔重物造成他人受伤者,一切后果概由肇事者承担。
六、病区内和公共场所一律不准吸烟,违者罚款每次50—200元。
七、厕所不得有臭气、尿垢、污渍和蚊蝇,保持整洁卫生。
八、花园、绿化带由总务科进行检查管理卫生清洁。
九、对本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列为评选文明科室和先进个人条件之一,由分管领导、总务科进行考核,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业务用房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应在医院规定的房屋内开展医疗、科研、教学活动。
二、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乱占房屋。
三、科室需业务用房,应书面报告院领导,并经院长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四、各科室不得自行转让业务用房,若需互换业务用房,应经院长批准同意后方可互换。科室不需用的业务用房应交回总务科。
五、各科室的业务用房,应认真加以爱护,使用时不得损坏门窗、玻璃、电器及室内其它设施。
六、业务用房内的各种设施,使用科室不得随意自行撤除。
七、科室的业务用房及室内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由科室负责经济赔偿(自然损坏者除外)。
八、科室业务用房损坏,应报告总务科,由
六、每个科室或个人不得在供电干线上擅自接线,绕过电表接线和操作电表(取掉挂钩、火板等)一经发现,予以重罚。
七、支持查表人员的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或拒绝查表,对无理取闹者,给予处罚。
八、基建和大型维修用电应安装电表,按表读数扣缴电费。不乱搭乱接,一经发现由承建单位负全部责任。
九、为了安全合理地使用线路,符合全院的建设现状,凡购买功率较大的电器设备,事前应征求总务科的意见,否则不予安装。
十、安装的医疗设备,必须以安全为准则,在总务科人员指定地点进行各类电源电路或接地的安装搭接,凡经鉴定的故障设备,在未修复完好前,不得使用电路。
电器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
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方可投入使用。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并记录。
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标准划定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五、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医院用水管理制度
一、 用水管理
总务科负责对医院范围内的科室用水、生活用水的管理,负责对医院内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并对供水管道进行维修,减少长流水和漏水等浪费现象,从而达到节约用水,降低水费支出,提高医院经济效益。
二、医院供水系统的设备设施、管线水表等,由总务科负责更新改造。其他任何用水科室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