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园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 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根据财政部第36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京财绩效〔2007〕1959号)、《北 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京园计发(2012〕264号) 及国家相关规定,结合xx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公园所属各部门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管理行为。
第三条XX公园各项固定资产管理活动,要严格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 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XX公园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公园固定资产的监管机构, 对全园的固定资产进行监督与管理。领导小组由园长、书记担任组长,副园长任 副组长,后勤队、计划财务科相关工作人员为组员,其主要责任是:
(一) 根据市财政和市公园管理中心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单位 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审核并汇总上报公园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按规定 权限审核、上报有关资产购置、处置事项。
(三) 负责公园各部门闲置和超标准配置的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工作,优化固 定资产配置,推动全园固定资产的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四) 后勤队资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全园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协调各部门 做好购置、报废、调拨等日常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公园各科、队固定资产的清查、 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五)计划财务科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组织、审核、汇总、上报 公园的固定资产年度预算。协同后勤队资产管理部门、工程科以及电器、设备审 查小组等职能部门,对政府采购、批量采购以及工程、项目等购建的固定资产进 行监督管理。
(六)各部门主管园长负责各科、队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全面监管、审批 与考评。
第五条各科、队长组织本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占有、使用的固 定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负责本 部门固定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 办理本部门固定资产购置、处置等事项的申报手续。
(三) 按照规定,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固定资产实施政府采购。
(四) 拟定本部门固定资产年度计划,上报财务固定资产年度预算。
(五) 负责本部门存量固定资产的有效利用,合理配置与管理。
(六) 接受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并配合有关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及计价
第六条按照现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 一般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1500元以上,使用年 限超过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 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七条按照现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 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 及动植物。
(一)房屋及构筑物。是指单位拥有占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 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库房、食堂、锅炉房等;建筑物 指房屋以外的建筑,包括各种塔、池、井、棚、场、路等;附属设施是指安装在 房屋和建筑物内部的,与房屋和建筑物不可分割的各种配套设施,如电梯、水暖 管道、除尘通风设备、通讯设施、输电线路等;古建筑物:无账面价值的古建房 屋及建筑物。
(二) 专用设备。是指单位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而购置或通过其他方式 获得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业用途的设备,如文娱设备、园林机械设备、安全 设备等。
(三) 通用设备。是指单位用于业务工作的通用性、一般性设备,如服务器、 台式机等计算机设备及软件,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通信设备,电气设备, 影音设备,仪器仪表,交通工具等。
(四) 文物和陈列品。是指单位的各种文物和陈列品、展品,如古玩、字画、 纪念物品、科普展品等。
(五) 图书、档案。是指单位贮藏的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图书、资料。具体包 括各种藏书、期刊、资料等。
(六)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是指单位购置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各 种家具、被服装具和植物等,如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等办公家具,厨卫用具, 名贵树木花卉等。
第八条按照《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分类代码》规定,固定资产实 物管理分为六类: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 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九条每月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