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118--1999
成本费用管理与核算岗位工作标准
1999-10-10发布 1999-11-10实施
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临沂发电厂企业标准Q/118--1995<<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写的。
本标准由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办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
本标准起草人:陈永强
修订:陈永强
审核:郑书香
审定:张其稳
审批:韩明理
本标准于1994年12月10日首次发布。
1999年10月10日首次修订。
本标准由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负责解释。
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118——1999
成本费用管理与核算岗位工作标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成本会计的责任和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成本会计的工作,是检查与考核本岗位工作的依据。
责任与权限
素质要求
财经类中专学历,并取得会计员以上资格的会计人员担任。
熟悉生产成本有关的政策、规定、原则,能够进行生产成本分析工作。
熟悉生产过程,了解主要设备经济性能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变化与成本升降等关系。
熟悉生产成本会计核算原则办法,成本开支范围,标准和有关财经制度。
责任
,核算方面的法令法规、制度制定完善生产成本管理办法
编制生产成本计划,并分解下达,组织实施。
负责生产成本综合分析,并提出降低成本措施。
以生产成本计划为依据,组织实施目标管理。
建立完善成本管理基础工作。
权限
有权制止不符合国规定的成本开支及影响目标成本实现的计划外开支。
根据条件变化,有权提出调整生产成本计划的建议。
有权检查、监督、考核各单位成本计划执行情况。
有权对成本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 工作内容与要求
生产成本计划
编制年度生产成本计划报计财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