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医疗废物的分类与管理
医疗废物的分类与管理
一、医疗废物的定义:
医疗废物是指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等的废物。
二、医疗废物分类
(一)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 --—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 --—废弃的被服; ——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二)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三)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包括:
、器官等。
、尸体。
、病理腊块等。
(四)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包括: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 ——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 ——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 ——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五)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包括:
、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无危害的化学废物如糖、氨基酸、一些有机或无机盐。有危害的化学废物包括有毒、具有腐蚀性(酸碱等)、易燃易爆等物质。在医院产生的常见有害化学废物-甲醛;
洗相用的化学品-定影液和显影液中含有氢醌、银、戊二醛、醋酸、米吐尔等;溶剂-如氯仿、三氯乙烯、三氯甲烷、氟里昂及其它溶剂(乙醇、异丙醇、甲醇、丙酮及硝基丙酮等);其它化学废物包括消毒剂、清洁剂及废油清洗剂等。
、汞温度计。
附:下列物品不属于医疗废物
(一)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外包装如输液器、注射器和输液袋等的外包装不属于医疗废物。
(二)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三)废弃紫外线灯管不是医疗废物,可以按照普通垃圾进行处理
三、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