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Updated by Jack on December 25,2020 at 10:00 am
土地合作协议
土地入股合作开发协议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集体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种羊养殖、牧草种植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甲方以土地使用权向乙方投资入股,乙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甲方入股合作期限为40年,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2057年9月 30日止。
甲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甲方土地使用权人共计20人。
甲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东莞市常平镇朗洲村一组,面积230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确定的为准。土地主要用于种羊养殖、牧草种植所需的圈舍、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
四、甲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甲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为保证甲方利益,双方协商保底分红每年40万元
项目筹备期:第1年0元分红
项目建设期:第2-5年按保底的标准分红给甲方;
项目试营期:第5-10年按净利润的20%标准分红给甲方;
项目运营期:第10-20年按净利润的25%标准分红给甲方;
项目成熟期:第20-30年按净利润的30%标准分红给甲方;
项目巩固期:第30-40年按净利润的40%标准分红给甲方;
2、乙方按年与甲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1月30日前,将上一年度的分红付清给甲方。
3、甲方不参与乙方经营管理,不论方乙公司经营状况如何,乙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权。
2、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3、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乙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5、乙方负责组织筹集建设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6、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若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甲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乙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
纷,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后,甲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的全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