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拆除房屋合同甲方: 湖北强涛置业有限公司乙方: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除管理工作,规范拆房施工队伍的行为,搞好安全防范和市容环境卫生,确保拆迁现场安全、规范、文明,有序地运作。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以兹双方共同执行。一、拆除房屋概况拆除范围为:武汉市洪山区八一路 340 号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校内教学区公建建筑,包含 1 栋教学楼、 4 栋学生公寓、 1 栋学生食堂、 1 栋图书馆及基础设施。公建面积约为 。(绿化苗木由甲方拆除并归甲方所有) 拆除要求: 拆除拆迁范围内地上、地下建筑及基础设施。二、乙方的工作内容 乙方的工作内容如下,以下办理相关拆迁证件手续的费用及施工中拆迁、运输、清理垃圾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办理拆迁许可证。(2)拆除房屋至甲方要求; (3)垃圾堆放、清理、外运及消纳; (4)房屋拆除后的场地清理及平整; (5)为实现安全、环保、文明、绿色施工应采取的措施; (6)建委、城管、市政、卫生、交通、环保、公安等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7)与建委、城管、市政、卫生、交通、环保、公安等部门及现场各单位的施工协调工作。(8)本合同中其他有关乙方工作内容的约定。 房屋拆除后可再利用的设备、材料由乙方所有。 乙方完成上述工作内容的形式为包工包料包机具包运输。三、拆除作业工期 2 双方约定本合同的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含周六日、节假日)。开工日期: 2010年月日,竣工日期: 2010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四、履约保证金及报酬及支付 本合同订立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10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乙方按照约定完成拆迁任务并安全生产经验收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后,甲方按约定予以退还。 乙方拆除范围内所有拆除物品均作为拆迁报酬归乙方所有(绿化苗木归甲方所有), 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它报酬。五、质量标准和检查、检验 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为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标准或其中的某一部分之间有不一致的,按照提出更高要求的评定标准或其中的某一部分执行。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甲方要求以及合同约定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质量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甲方一经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修复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立即修复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修复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违约责任。六、双方的其他工作、义务及责任 甲方的其他工作、义务及责任 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拆除建筑的有关图纸和资料; 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拆除工程所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基础设施管线分布情况资料。 提供拆除作业用的临时用水和用电接口; 乙方的其他工作、义务及责任 3 乙方应当全面承担以下工作、义务及责任,费用已含在合同报酬中: 乙方项目负责人: 。 乙方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报送满足国家、武汉市有关规定及合同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防护等专项施工方案和基础设施管线防护措施,经甲方及有关单位审批后严格执行;若有重大变更,应履行相应的变更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