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统计报表制度
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统计报表制度
(填报指南)
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
说明
1、为掌握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发展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本报表制度。
2、本报表制度报表由各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主管部门负责发放填报并收集,汇总后上报。
3、严格按照报表制度的指标进行认真填写上报,不得修改报表指标和指标单位。
4、本报表制度主要包括:
表一:2006年度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情况全面统计表;
表二: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基本情况表;
表三:云南省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季度监测表;
5、本报表由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表填报单位、时间及方式
报表
填报对象
上报方式
上报时间
一、2006年度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情况全面统计表
各县、区(市)农业产业化经营主管部门
各州市汇总上报
2007年1月20日前;其中全面统计表(四)要求2006年12月20日前上报。
二、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基本情况表
全省所有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年产值10万元(含10万)以上、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的农业企业(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专业市场等)
各企业填报,各县、区(市)汇总逐级上报
2007年1月20日前。
(其中农产品加工企业要求2006年12月20日前上报全年情况;2007年7月15日前上报半年情况)
三、云南省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季度监测表
经国家有关部门和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领导小组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企业填报,各县、区(市)汇总逐级上报
分别为: 2007年4月15日前;
2007年7月15日前;2 2007年10月15日前。
注:表中填报时间为各州市上报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时间,各企业、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逐级上报时间请依次提前。为便于汇总和分类,上报表格全部要求以Excel电子文档上报,由各级农业产业化经营主管部门汇总逐级上报。要求各部门、各企业不得随意更改表格内容和格式,以免影响汇总、分类统计。
联系人:钱宁刚,电话:0871-5749535,传真:0871-5749535
E-mail: ******@yahoo3>1>.cn
填报说明
数据指标:报表中表一、二填报2006年度全年数据(表中特别注明的指标“上年或去年”填写2005年数据),要求2007年1月20日前上报。其中:
表一中全面统计表(四)和从事农产品加工的企业(填报表二)须在2006年12月20日;且从事农产品加工的企业2007年7月15日前还须上报半年数据,上报半年报表时表二中相应的数据即填报2007年上半年的累计情况与上年同期数”。
表三为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季度监测表,填报2007年各季度数据,每季度上报数据为前几季度累计数据,其中第四季度则填报表二(全年数据)。
计量单位:报表中所有单位计量指标统一用“亩、头、只、羽、群(蜂)、吨、万元、万美元、支(花)、盆(花)、立方米(木材)”等,未覆盖到的特殊产品计量填报时请直接注明该产品种类的计量单位。
一、2006年度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情况全面统计表
(一)产业化组织(指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总数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指以市场为导向,通过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专业市场等把分散的农户与国内外市场联接起来,各利益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利益互补,风险共担,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一种新的组织经营形式。产业化经营组织是指由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等通过多种方式联结农户,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组织。产业化组织按利益联结方式和组织类型分别调查。
1、按利益联结方式划分
有稳定、合理的利益联结关系,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其他经营组织的根本区别,也是产业化经营的核心。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方式是指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各主体,形成一定的利益关系或结为利益共同体的手段或方式。本表以不同联结方式按组织数量分别填写。表中所列产业化组织利益联结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合同关系。产业化经营组织在经营活动中,通过合同等契约方式向农户收购或销售农副产品等,合同双方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具法律效力。产业化生产基地和农户按合同要求进行生产,龙头企业或组织等按合同收购农产品,并及时按约定结算。合同关系中的订单关系是指产业化组织与农户没有建立起长期、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没有订立长期合同,而是根据市场情况,主要依靠当前与农户新订立的合同或协议明确农产品生产、收购等事项的形式。订单履约率指按照订单执行的订单数量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