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答
订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局
监制
二 OOO 年三月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 .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 .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 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
号
分项
目名
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
内容
估算总投
资(万元)
费 率 %
估算设计
费(元)
层
数
建筑面 积(m
2 )
方
案
初
步
设
计
施
工
图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
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
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
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
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
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
(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
决定)
第一次付费
2 0 %定金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说明:
。
2 .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 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 . 1发包人责任:
.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 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 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 5天以内,设计人按 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 5天以上 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1. 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 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 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 外,发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