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财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产管理,防止积压、浪费,减少损坏。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工作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财产管理的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教书育人,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
    财产管理的任务:加强财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及师生财产安全,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一、 财产内容
(一)、固定资产(单价500元以上、成批同类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质)
   1、学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动场地、设备和环境设施、交通工具等。
   2、各处室、班级内配备的各种电器、电脑、电教设施、文件柜、桌、椅、沙发等物品。
   3、教学楼内学生用课桌凳、电器、电脑、电教设施。
   4、图书馆、阅览室内设备及各类图书。
   5、实验室内各类仪器、电教设备、教具等物品。
   6、音乐器材、美术器材、体育非易损器材。
   7、其它固定资产。
(二)、非固定资产
   1、各类办公用品、学生实验用药品、器皿等。
   2、学校正常维修购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体育教学用各类易损器材。
 二、 财产管理
 (一)财产管理与组织分工
   1、学校的财产实行"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倾向。
   2、分管总务工作的副校长,对全部财产负责,总务处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财产负责管理。
   3、各处室主任、班主任要对本部门本班级的财产负责日常管理,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和财产安全。处室主任、班主任为本部门本班级财产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财产的购买、登记与领用
  1、财产的购买审批程序制度
学校各部门因教学、办公需要购买设备及物品,应由处室主任向分管校长提出,经校委会同意,然后处室主任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审批签字后,由总务处购买。使用部门到总务处保管室办理出库手续,领取物品。
  2、财产登记中要依照规定,正确分类,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
  3、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帐面原价、调拨价等记帐。
  4、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帐。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价值凭据记帐。
  6、财产管理要做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7、特殊情况如办公、教学需要进行财产调整,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同意后,有关负责人须经总务处办理变更手续。
(三)、财产的年核制度
 1、学校的财产实行学期管理制度,以一学期为一阶段,总务处根据学校规定的配备设施目录,学期初负责财产配发、登记工作,期年末负责财产核实验收工作。
 2、处室主任、年级段长、教研组长、班主任学年初对总务处配备的设备、用品目录单要验收签字,并负责日常使用管理,保证一切财产的安全。
 3、总务处和电教室维修人员对各处室、部门财产要执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维修制度,集中维修在寒、暑假进行,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
(四)、财产的报损与报废
   1、学校财产报废,应由管理人员、总务处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做出鉴定,经确定无修复价值后,经有关人员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