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杭州 2017 年落户新规
( 一 ) 进一步调整和统一市区户口迁移政策。
按照“杭改十条”要求,严格控制市区人口规模,根据我市
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优化人口结构。以合法稳
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调整和完善夫妻投靠、老年投
靠、购房落户、投资落户、人才引进等现行落户政策,逐步形成与
我市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相匹配的统一明确的户口迁移政策体系,
重点吸纳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技术技能型人才落
户。
同时,按照“九城区内并轨、九城区外迁入政策统一、平稳
过渡”和合理控制城市人口总规模的原则,进一步加快推进萧山区、
余杭区、富阳区与主城区的户籍管理一体化。
(市公安局牵头,市发
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合办等
配合 )
( 二 ) 有序解决市区存量流动人口落户。
在市区实行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办法,作为户口迁移政策的有
效补充。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
年限、连续居住年限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坚持总量控
制和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按积分高低落户
的制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
可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的人员落户。
( 三) 全面放宽县 (市)落户条件。
县(市)范围内的户口迁移可以适当放宽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
对城镇范围内公民实际居住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居住房屋租赁
管理要求、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可作为落户 住所。
以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