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用世·生活城10KV外线工程
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人): 安徽用世商业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安徽用世·生活城10KV外线工程
二、工程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金寨南路1111号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和方式
一、1#开闭所10KV送变电工程全部内容。敷设线路为壹条专用线由灯塔变引出线沿南方路→灯塔路→合铜路→人民西路→站前路→用世生活城1#开闭所,施工内容包括破土、路面及绿化带恢复、排管、电缆敷设、工井等直至开闭所接线送电完成的全部送变电工程。
二、乙方包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和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等10KV外线送变电工程全部内容。以乙方已经考察完的现场作为交付现状界面,后续施工工作内容全部由乙方完成。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序号
工程名称
开工时间
工期(天)
备注
1
1#开闭所10KV送变电工程
60
工程进度应配合施工总包进度
第四条 工程价款
一、合同总价为: (含税)(小写: )
二、合同价为固定总价合同,甲方对合同价不做任何政策性调整,不承担任何经济风险。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涉及到用地或补偿等纠纷均由乙方自行处理,费用均包含在总价中。对在施工中涉及各职能管理部门的强制性规定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总价中。因施工方案变化、线路方案变化、设计发生变化等发生费用的增减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双方均不得改变合同价格。
第五条 工程价款支付
一、本工程无预付款及进度款。
二、专用线施工结束经供电单位专项验收合格后(提供书面验收合格证书),7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50%;
三、送电成功交付使用6个月后,7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90%;
四、余下10%作为质保金,在此两年后一次性无息付清。(质保期内若因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发生的一切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第六条 工程质量
一、乙方在进场前,应向监理单位申报相关资料,经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
二、乙方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说明、组织计划、进度计划等进行施工,上述约定事项变更的,双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乙方保证工程质量标准满足包括但不仅限于合肥市肥西县供电局批出的文件、图纸,电网公司的通电要求,施工规范及国家颁布的有关设计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等。电缆、电线等施工材料应符合合肥供电公司配网移交设备技术标准要求。
四、工程质量及材料不符合要求,施工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停工整改和返工,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条 调试和验收
一、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主动接受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的确定及选择应符合供电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进行初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