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LGG08】
职业暴露防护管理规定
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预防职业暴露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损伤的皮肤、粘膜和被这些物质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基本特点
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治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预防措施
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罩;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围裙。
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有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使用后的锐器应直接放入耐刺、坚硬、防渗漏的利器盒。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禁止将用过的锐器或注射器进行分离、浸泡、清洗;禁止将血液或体液从一个容器转到另一个容器。
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或适当消毒
污染的床单及时处理,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与粘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
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清洁及环境、物体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10)可能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予隔离。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标准操作规程
局部处理措施
锐器伤
依靠重力作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的乙醇或者%聚维酮碘(碘伏)进行消毒。
粘膜暴露
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污染的粘膜,直至冲洗干净。
二、报告
报告部门负责人(医生向科主任报告,护士或工勤人员向护士长报告)。
填写“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交院感科。
评估与预防
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尽快评估职业暴露情况,并尽可能在24h内采取预防措施。
立即给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开具HBsAg、抗—HBs、ALT、抗—HCV、抗—HIV、TPHA检验单。
若患者HBsAg、抗—HCV、抗—HIV、TPHA检测结果未知,主管医生应立即给患者开具这些项目的检验单。
患者HBsAg(+):
医务人员抗—HBs<10mU/ml或抗—HBs水平不详,应立即注射HBIG200~400U,并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一针乙肝疫苗(20ug),于1个月和6个月后分别接种第二针和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