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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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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地震应急预案
—、总则
(一) 编制目的。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 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二)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河北省突发事件 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河北省地震应急 预案》、《廊坊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廊坊市地 震应急预案》等。
(三)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行政区域内处置地震灾害及其 它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
(四) 工作原则。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 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 生后,各乡镇(办事处)、各街办处和区直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 和相关预案自动开展前期处置工作,边实施边上报。
省政府是应对全省行政区域内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的主体。 市政府是应对全市行政区域内较大地震灾害的主体。区政府是应对 本行政区域内一般地震灾害的主体,根据灾区地震应急的需求,区 级地震应急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二、组织体系
区政府是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关; 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是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和防 震减灾日常管理的领导机关。
(一)F府抗震救灾指挥部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的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应对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区政府分别启动I级、II级地 震应急响应,成立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 指挥和协调全区的抗震救灾工作。
指挥长:区长
副指挥长:常务副区长、区政府主管副区长,区委政法委、区 人民武装部主要领导。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应急办、 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区人武部、区预备役、区地震局、区发展改革 局、区民政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广阳分局、市 国土资源局市区分局、区环境保护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卫 生局、区水务局、区教育局、区工业经济运行局、区科技局、区司 法局、区农业局、区外事侨务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阳分 局、区粮食局、区文体局、区广播电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区旅游局、区气象局、区统计局、市规划局广阳分局、区民宗局、 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团区委、供电公司广阳供电部、区供销社主要 负责同志。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或减少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参加。
指挥部建立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在区地震局。 区人武部承担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军地之间协调工作。
较大和一般地震灾害的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应对较大和一般地震灾害,区政府启动III级、IV级地震应急响 应,经区政府领导同志批准,由平时领导和指挥调度防震减灾工作 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转为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 指挥、协调全区地震应急工作,支持灾区所在乡镇(办事处)、街办 处的抗震救灾工作。
指 挥 长:区政府分管地震工作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地震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应急办、 区地震局、区民政局、区发改委、区建设局、区人武部主要负责同
O
成员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增 加或减少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指挥部视灾情建立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III级响应设在区政府应急办,IV级响应设在 区地震局)。区人武部承担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军地之间协调工作。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开展全区抗震救灾先期处置工作,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 导下,指挥、协调全区抗震救灾工作。
了解和掌握震情、灾情、社情、民情及发展趋势。
启动应急响应,宣布地震灾区进入应急期,确定相应响应 级别。
组织震情、灾情信息发布与抗震救灾宣传。
派遣成立区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 领导下开展工作。
派遣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组织和指挥对受灾人员实施紧 急救援。
指挥协调现役、预备役、武警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
派遣工程抢险抢修专业队伍,组织和指挥对各类重点工程 和基础设施进行抢险抢修。
配合市地震局现场地震监测工作队,对灾区地震监测设施 进行抢修,加强现场地震监测。
派遣医疗卫生救援队,组织和指挥伤员救治及遇难人员 善后处理工作。
组织和指挥受灾群众安置,决定调运救灾物资,保障各 类生活物资供应。
核实灾情,决定下拨抗震救灾资金。
组织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灾区的乡镇(办事 处)、街办处对灾区实施紧急支援。
决定实施重点目标保护和交通管制等强制措施。
请求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派遣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协调 有关市局开展对口支援。
组织灾区所在乡镇(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