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依 据
1.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4)
2.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2004)
3.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指南(胡保存2005)
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004)
5 . 国家各级有关规定和规范、各种合同文件和图纸等
交工验收程序
一.交工验收程序
二.交工验收的时限
三.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的内容和格式
四.监理工程师对交工验收申请的审查
五.项目法人对交工验收申请的审查
六.必须参加验收的单位及其职责
七.参加交工验收的单位和主要人员
八.交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九.交工验收的工作内容
十.交工验收工作报告
十一.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
十二.工程质量标准的使用
交工验收基本问题
交工验收程序
一.交工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且自检合格后,向项目法人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并先报监理工程师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工程质量自检报告和施工总结报告。
(2)监理工程师根据掌握的情况、抽检资料以及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将审查意见、工程质量的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一并提交项目法人。
(3)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上报的交工验收申请以及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审查意见进行核查,并结合现场查看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如果对一些指标或项目的质量有怀疑时,组织人员或委托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申请质量监督机构的检测,组织交工验收。
交工验收程序
①施工单位提出交工验收申请后7天之内,监理工程师应明确申请报告是否被接受, 对于符合验收条件的应在自收到文件之日起的14天内完成审查。
②项目法人在收到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交工验收申请7天之内,明确申请报告是否接受, 对于符合验收条件的自收到文件之日起的35天内组织交工验收工作。
③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项目法人的检测申请之后,28天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意见。
二.交工验收的时限
交工验收程序
三.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的内容和格式
1.交工验收申请的内容
(1)交工验收申请的范围;
(2)自检评定结果;
(3)工程量清单(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4)尾留工程计划;
(5)附件:工程质量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
2.施工单位交工验收格式
(1)合同段费用汇总表
(2)合同段工程量及费用明细表
(3)合同段单位工程投资额一览表
交工验收程序
3.施工单位总结报告
(1)工程概况
合同段工程起止时间、主要工程内容
(2)机构组成
主要人员、设备投入情况、管理机构设置
(3)质量管理情况
质量控制措施;施工中工程质量自检情况及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对完工质量的评价
(4)施工进度控制
(5)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情况
(6)环境保护与节约用地措施
(7)施工中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情况
(8)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评价
(9)施工体会
交工验收程序
四.监理工程师对交工验收申请的审查
1)审查的内容及方法
(1)核实完成的工程数量
根据交工验收申请所附的工程量清单,逐项核查现场完成情况,核定工程量,计算出工程费用。如有少量工程剩余,需在缺陷责任期内实施时,应保证不影响下一阶段的施工或行车安全。
(2)现场的检查
①工程实体的检查,主要检查工程外观质量、外形尺寸,并应对检查中发现的所有工程缺陷做出详细的描述和记录。
②需要恢复的项目的检查,包括沿线的临时用地、取弃土场、堆料场的恢复、绿化或复耕;沿线路容,路貌的整理。
(3)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评定
在中间交工验收资料的基础上结合现场检查情况,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方法汇总计算,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评定,形成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4)资料的检查
根据各项目制定的竣工资料整理办法,以及交通部和档案部门相关竣工文件整理办法的规定,结合《通知》附件2“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目录”进行检查。
交工验收程序
2)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对同意通过审查的,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必须是书面的,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单位提交申请的过程,监理工程师的审查结果;
(2)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的工程范围;
(3)监理工程师的工程质量评定结果;
(4)核实的工程数量及费用明细表;
(5)对检查中及以前发现的工程缺陷进行分析,确定这些缺陷是否可被立即修复或已被修复或作为剩余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并与承包人所报的缺陷责任期的剩余工程计划相对应的监理计划。
对于已通过审查的合同段,应及时通知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