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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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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doc

上传人:glfsnxh 2021/7/18 文件大小:2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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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包括哪些内容?其检验周期是如何确定的?
答: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1)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
(2)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合格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其检验周期为:
a、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
b、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c、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2、什么情况下压力容器的全面检验周期应当缩短?
答:首次全面检验一般为投用三年后进行。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周期应当适当缩短:
,以及设计者所确定的腐蚀数据与实际不符的;
材料表面质量差或者内部有缺陷的;
使用条件恶劣或者使用中发现应力腐蚀现象的;
使用超过20年,经过技术鉴定或者由检验人员确认按正常检验周期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
停止使用时间超过2年的;
改变使用介质并且可能造成腐蚀现象恶化的;
设计图样注明无法进行耐压试验的;
检验中对其他影响安全的因素有怀疑的;
介质为液化石油气且有应力腐蚀现象的,每年或根据需要进行全面检验;
采用“亚铵法”造纸工艺,且无防腐措施的蒸球根据需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
球形储罐(使用标准抗拉强度下限fb≥540MPa材料制造的,投用一年后应当开罐检验);
搪玻璃设备。
3、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压力容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全面检验周期可以适当延长:
非金属衬里层完好,其检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9年;
介质对材料腐蚀速率每年低于0.1一(实测数据)、有可靠的耐腐蚀金属衬里(复合钢板)或者热喷涂金属(铝粉或者不锈钢粉)涂层,通过1-2次全面检验确认腐蚀轻微或者衬里完好的,其检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12年;
装有触媒的反应容器以及装有充填物的大型压力容器,其检验周期根据设计图样和实际使用情况由使用单位、设计单位和检验机构协商确定,报办理《使用登记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构)备案。
4、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合格后必须进行耐压试验:
(一)用焊接方法更换受压元件的;
(二)受压元件焊补深度大于1/2壁厚的;
(三)改变使用条件,超过原设计参数并且经过强度校核合格的;
(四)需要更换衬里的(耐压试验应当于更换衬里前进行);
(五)停止使用2年后重新复用的;
(六)从外单位移装或者本单位移装的;
(七)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机构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有怀疑的。
5、什么是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主要检查哪些内容,如何进行?
答: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主要检查内容包括使用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检查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查等。检查方法以宏观检查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壁温检查和腐蚀介质含量测定、真空度测试等。
6、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主要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