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企业总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亲自带头自觉执行,并经常或定期检查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奖优罚劣。 
4、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重大事故要亲自指挥、调度。 
8、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整改工作。 
9、 亲自主持并批准全厂安全生产规划、计划,确定全厂的安全生产目标。 
10、 亲自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1、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布置、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实施有关安全方面的重大决议。 
12、 关心职工,爱护职工,积极治理有毒有害物质,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环境。 
13、 企业内实行各类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审核。 
14 、总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在各自管辖的工作范围内协助总经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3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对重大安全问题提请总管理处至总经理处解决。 
4 组织制定、修改全厂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劳保标准及安技措施、计划、规划,并提请总管理处至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5 抓好安全教育和安技考核工作,协助总经理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6 对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防毒治理和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7 负责对特殊动火和特殊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的审批。
生产厂(副)长/经(副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在总经理领导下,生产厂(副)长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督导责任。保证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全公司的贯彻执行。 
2 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每月最少一次),要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会议要有记录。 
3 组织制定并实施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认真贯彻执行。 
4 认真组织好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抓好对新入厂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工换岗、复工教育工作。 
5 组织好各项安全活动,组织好各项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6 坚持安全检查,要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7 负责审批动火安全措施,对危险较大的作业,必须亲临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