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洱源县陈官中心完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洱源县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我校争创生态文明学校的目标,根据县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右所镇人民政府右发【 2010 】 35号《右所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实施方案》和《右所中心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此实施方案。一、组织机构成立陈官中心完小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垃圾分类工作。组长:卢灿兵(陈官中心完小校长) 组员: 李晋国(陈官中心完小总务主任) 张银合(陈官中心完小教导主任) 各班班主任二、分类原则和标准按照国家住建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 CJJ/T102-2004 ),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可堆肥垃圾、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六大类。结合我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的现状以及今后的实际需求,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分布实施、逐步到位, 现阶段按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待相关设施建设、分类收集的条件成熟后, 再按照部颁标准细化、实施。(一)可回收垃圾:指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如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等。(二)不可回收垃圾:指除可回收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如普通生活垃圾、电池等有毒有害垃圾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垃圾。三、目标任务(一) 开展宣传动员。组织全体师生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利用校园网、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 开展以“垃圾分类、保护环境”为主题的各类活动。切实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二) 参与社区共建。与社区开展垃圾分类达标共建活动, 深入社区宣传和参与垃圾分类,促进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三)设置分类收集设施。按照可回收、不可回收分类设置垃圾收集设施。四、经费保障安排专项经费, 用于学校校园内部垃圾分类的宣传、推广以及分类设施的设置、改造工作。五、阶段安排(一)宣传动员和准备阶段( 2010 年6 月) 本阶段建立机构、制定方案、开展普及宣传、教育活动,设置垃圾分类箱。(二)推行阶段( 2010 年7月 20月—8月 30 日) 按照分类标准投放垃圾, 规范垃圾分类的管理。本阶段学校与社区进行共建活动, 组织学生深入社区宣传和参与垃圾分类, 小手拉大手, 促进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提升文明程度。(三)提高巩固阶段( 2010 年9 月以后) 进一步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