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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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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管理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教务管理制度
A、教学工作管理条例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教育事业发生 着深刻的变革。面对成都市教育事业新局面,根据我校近几年迅猛发展的实际情况, 为使学校适应目前日益发展的教育形势,在竞争中发展壮大,培养跨世纪高素质的 人才,提高全校教职工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从而发展学校教育事业,提高教职 工生活水平,亟须深化学校内部改革,加强管理力度。因此,为使学校教育教学管 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本条例。
一、 依法执教
(一) 严格执行《职教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的保护法》,不得停学生 的课:注意教育方式,尊重学生人格,不羞辱,不谩骂、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二) 注意工作方式,对家长待之以礼,晓之以情,不训斥家长。
(三) 严格执行市教委关于订购资料有关规定,不乱购,乱订教辅资料,不加重 学生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
(四) 若违反以上各条,损害学校声誉,或造成学生出走,乃至伤亡事故的,视 为年度考核不合格,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费用,甚至行政、刑事责任。
二、 劳动纪律
(一) 备课要求:
1、 所有教师必须做到有教案上课,否则视为旷工,(应有人检查教案)。
2、 青年教师必须写详案,否则与无教案上课同等处理。
3、 教务处每学期初和期中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教案,无教案或教案不合格者, 作旷工处理并当年考核不合格。
(二) 行课要求:(每天有人检查考核)
1、 早读:正式铃响之前即应到岗,正式铃响后迟到2分钟以内,作一般记录, 迟到5分钟(含5分钟),作旷课一节处理。
2、 正课:
(1)正式铃响之前,教师进入教室作教学组织、准备工作;正式铃响后迟到2
分钟,作一般记载,迟到5分种(含5分钟),作旷课一节处理。
(2) 教师上课必须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以保证教学任务的高质量完成。若课堂 纪律不能保证的,视为教师组织教学能力差。
(3) 教师上课要为人师表,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教仪规范》,违者作违背师德 处理。
3、 下课:下课时间以学校下课铃声为准,不要压堂,严禁提前下课,若有违反 者视为旷课。
4、 出题:每期半期,期末考试试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教务处登记,若因 拖延而影响考试的,当年考核为不合格。
5、 监考:监考人员提前10 — 15分钟领取试卷到场组织学生;监考过程中要认 真负责,不做无关事情,不得随意离开,要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情况和其它意外情 况,并报告教务处和德育处。监考迟到2分钟以内,作记载;迟到5分钟以上(含5 分钟)作旷工一节处理;若无故缺勤作旷课4节处理。 '
6、 严格依照教务处排课制行课(包括监考),私下调课,双方均按旷课处理。
(三) 会议要求:
1、 教学研究会:要准时,认真参加市、校,组内各级教研活动,迟到5分钟以 上(含5分钟)作旷工一节处理;若无故不参加,作旷课3节处理。
2、 教学工作会:临时召开的教学工作会,有关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否则作旷课 处理。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事先向有关领导请假。
3、 参加各种会议要严守纪律,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说与会议无关的话,经 提醒(包括暗示)仍影响会议秩序,败坏会风者,按《考核奖惩条例》处理。
(四) 新教师要求:
1、 教龄在五年以内的新教师,执行八小时坐班制,若需外出,须经教务处批准。
2、 教务处对新教师实行不定时查岗,经查不在岗一次,作旷课一节处理;累计 三次缺岗,转正期推迟或当年考核不合格。
3、 新教师每期交一篇教育教学论文至教务处,逾期未交作考核不合格处理。
4、 新教师上课必须练好“三字一话”(培训比赛)基本功,否则视为教师基本素 质差,作考核不合格处理。
5、 新教师定期上好汇报课。
6、 新教师必须要两年内完成“双证〃达标,做到一专多能,否则不能上岗教学。
(五)请假规定
1、 请假必须事先获准,禁止先斩后奏,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2、 请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有关领导批准。若由人转告未落实或未获准,责 任由请假人自负。
3、 请假期限已满还需续假的,必须按以上要求再行请假,不得自动延长,否则 按旷工处理。
4、 获准的请假,处理方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劳动态度
(一) 教职工有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义务,经反复做工作不服从者,作相应记载; 经反复做工作仍不服从者,视为自愿下岗(自愿下岗按有关政策对待)。
(二) 教师有主动承担代课任务的责任,经学校动员而拒不代课者,作相应记载, 以备考核。
(三) 若有因不服从学校安排处理,或因矛盾与同事和领导吵闹,谩骂、甚至出手 打人,严重丧失师德,造成恶劣影响者,予以下岗处理,并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 任。
(四)严格遵守《教仪规范》。违者视情节轻重作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