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BF-2005-0205
合同编号
长兴亚朵酒店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承包人资质等级:
长兴亚朵酒店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 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与附件、乙方提供的工程造价单、《亚 朵酒店集团工程施工工艺-201311》共同组成一份完整合同。
1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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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口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口乙方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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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浙江省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 的其他标准。
《亚朵酒店集团施工工艺-201311》上锁规定的标准,并能顺 利通过亚朵酒店集团对本项目的审核验收。
3约定标准:本工程所选用材料必须选用双方商定的品牌、款式。进场前乙方需 提供小样,包括冷热水管、下水管、石膏板、龙骨、乳胶漆、电线,由甲方对小样 进行封样。后期在验收中如出现所使用的材料与样品不符,由此造成的返工等损失 由乙方负责。
3工期
:a (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2开工日期:年 月 日o
3竣工日期:年 月 日。
4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 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 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要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 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 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 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 甲方未能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6工期顺延
3. 6. 1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 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7工期提前
. 1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 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 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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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的时间。
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2设计变更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