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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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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2].doc

上传人:drp539604 2021/7/24 文件大小:70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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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
《善用法律》教学设计
授课老师:王煜

一、目标
【课程内容表现标准】
,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
表现标准
情感态度价值观
知识
能力
提高依法律己、依法维权、依法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

知道未***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
懂得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要硬拼,而要智斗。
确认诉讼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手段;区别诉讼的类型和适用范围;从实例中总结维护合法权益的各种有效的非诉讼手段;逐步提高依法保护自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教科书相关内容】《道德与法治》(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年7月)八年级上册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 第三框 善用法律。
【教学目标描述及其评析】
目标1. 学生能说出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的机构,能区分它们的适用范围。
目标2. 学生能结合案例,概括维护合法权益的各种有效的非诉讼手段,解释非诉讼手段是常用的有效手段。
目标3. 结合典型案例,通过对比分析说明,能区分诉讼的类型和适用范围。
目标4. 主动探索自我成长中的问题,提高依法律己、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运用恰当的方式维护合法权益,培养自己的责任感,敢于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重、难点】重点: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
难点:生活中树立起维权意识,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怎样运用不同的法律维权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评析:第一个目标的行为动词是“说出”和“区分”。“说出”意味着“再现”,这一目标属于记忆性事实性知识类别,“区分”意味“分析”,这一目标属于程序性知识。
第二个目标的行为动词是“概括”和“解释”,是理解这个类别中的认知过程,属于理解概念性知识。
第三个目标行为动词有“对比”和“区分”,“对比”意味着“比较”,“区分”意味“分析”。所以这一目标暗含着理解概念性和程序性知识。
第四个目标中,探索自我成长中的问题,属于元认知知识,“运用恰当的方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敢于与违法行为作斗争”,属于运用程序性知识,因此这一目标是程序性知识与元认知知识的联合。
表1 呈现这些目标在分类表中的位置
知识维度
认知过程维度







目标1

目标2
目标3

目标1
目标3
目标4

目标4
二、教学活动
【任务分析】
起点能力:
①通过前面的学****学生已经牢固地掌握了“法律”“违法行为”等相关知识,初步知道对权利最有效的保护是法律。
②学生在日常生活和大众媒体中已经初步接触到一些侵权行为及维权途径。
2、本课学****内容类型及其学****条件分析:
①本课属于理解概念性知识的学****类别。
②学****条件是:学生在日常的学****生活中会接触到有关维权的问题,并对此有自己的看法与思考。
3、上述两项分析决定教学程序:
情境体验→小组合作收集资料、合作探究解决问题并展示,生成知识→教师引导学生归纳、运用知识→学生谈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