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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窗口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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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窗口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方案.docx

上传人:rsqcpza 2021/7/25 文件大小:7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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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法律服务窗口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方案:新冠肺炎英文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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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部署及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针对我区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单位(包括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各律师事务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方案如下:
  一、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占位。
  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把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作为一项头等重大政治任务,教育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坚定不移、严谨有序地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二)充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战斗堡垒作用。
  全面动员本单位党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严防死守,不留死角,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稳定情绪,增强信心,团结带领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人员防控机制
  (一)建立来访人员管控机制。
  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单位是人员密集场所,在确保场所消毒、体温检测及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对来访人员要求其全程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症状,应当及时登记、劝返并向所在社区(村)及区司法局报告。来访人员过多时,要进行疏导,避免人群过度聚集和长时间聚集。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开通疫情防控公共法律服务绿色通道,设立公共(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律师值班电话,及时报告、协调、处置突发及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事项。
  (二)倡导互联网服务。
  积极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利用电话、网络形式获得法律服务,充分运用12348法网热线电话及网上受理和预约系统向社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要公开法律服务电话,并安排专人负责接听,通过电话、网络形式办理相应法律服务事项。
  (三)加强内部人员防控。
  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要增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等防护措施。按要求做好接待场所的通风、消毒工作。
  (四)简化工作流程。
  尽量不组织集中会议、集中培训等集体性活动,尽量不安排出差,特别是省外出差,尽量采取邮寄方式送达相应法律文书。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加强与当事人及办案单位沟通协调,安排好受疫情影响的案件代理事宜和律师工作期间的个人防护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各村(居)法律顾问应当以电话及线上方式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五)强化人员管理。
  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特别是一线服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全面排查掌握单位人员放假期间的出行情况,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落实隔离、报告等措施。持续密切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落实隔离、报告等措施。持续密切观察工作人员的状态,强化情绪管控和心理疏导,有发烧等相应症状的,立即停止工作,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隔离观察或送医就诊,同时向所在社区(村)及区司法局报告。
  三、发挥职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