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洛阳高新区夏口路(伊洛路-关林路)标志标牌采购项目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21-45
采 购 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祥诺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二一年六月
特 别 提 示
1、响应文件的制作
供应商登录“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供应商凭 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 CA锁和企业 CA 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锁。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响应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响应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被否决的风险。
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
(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
2、响应文件的提交
,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gxtf)到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 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 期送达,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
,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
(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ngxtf 格式)
(U 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修改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 则同时在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4、磋商开启
采购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磋商活动,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携带企业 CA 锁参加。
(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供应商代表检查自己的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解密。
(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如供应商现场解密失败,供应商应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磋商开启前没有提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 件,视同放弃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未加密的响应文件现场无法成功上传的, 响应无效。
(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仅仅作为网上提交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特殊情况下才启用的备份资料。没有提交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仅提交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5、为便于投标人(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本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所列招标投标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也适用于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对应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
6、投标人《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