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煤矿技术管理制度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煤矿公司技术管理制度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设计管理 4 第三章 作业规程及措施相关规定
15 第四章 现场技术管理 33 第五章 技术例会制度 38 第六章 职工培训 40 第七章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43 第八章 安全技术管理监督检查及奖惩 51 第九章 年度生产作业计划制度 58 第十章 矿井灾害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计划的编制、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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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矿井发展规划制度 62 第十二章 附 则 63
**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矿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管理工作,保证矿井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矿安全技术基础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股份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对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支持总工程师行使安全技术决策权。总工程师对总经理负责,主管全面技术工作。
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见技术管理机构图)。矿井按规定设立通风副总工程师、防突副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等职务;设立采掘、机电、“一通三防”、地质测量、调度、职业危害防治、安全监督检查、工程设计和土建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技术管理人员;采煤、开拓掘进、通风防突、机电运输等基层生产单位必须配备技术负责人,专职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
总工程师是矿井技术管理工作负责人,对矿井开拓巷道布置,采掘部署,生产系统调整,技术规范、标准、措施的制定,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推广应用等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问题提出方案和措施,经总经理或集团批准后,由分管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组织实施。
第四条
各战线副总工程师是本战线技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总工程师负责。负责督促本战线技术管理制度制定、完善、落实及技术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战线技术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
第五条 业务科(部)室主任工程师负责科室、区队技术管理工作,对战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负责,负责落实上级制定的各种技术管理规定,落实部门的安全技术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安全技术业务保安责任制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六条 基层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在战线副总及业务科(部)室科(部)长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有关技术措施和规范,并根据现场安全生产条的变化,及时制定针对性的技术措施,保证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第七条 每年必须对在职的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强化知识更新,适应本岗位工作需要。工程技术人员要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学****应用现代化科学技术管理手段,加强信息交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八条 各业务科(部)室要大力开展矿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巩固、保持矿井省一级质量标准化水平。
技术管理机构图
第二章 设计管理 第九条 矿井设计包括井巷工程、机械、供电、供水、排水、压风、通风、防突、抽放、土建等专业设计。井巷工程设计由总办室负责,在符合行业规范、标准的条下,应满足矿井通风、供水、排水、压风、矿压、安装等要求;机械、供电、排水、主供水、主压风等专业设计由机电科负责;通风、综合防尘等专业设计由通风科负责;防突、抽采、压风自救等相关专业设计由防突科负责;土建工程方面设计由土建科负责;其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设计任务需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委托由总办室负责,相关科室配合。
第十条
矿井设计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遵循“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各种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贯彻机械化、集中化和技术经济合理化的原则,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实用。设计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工期短、见效快、经济效益好。
第十一条
充分结合实际情况,优化选择先进的技术与装备,坚持技术、经济与安全相统一的原则,做好抽、掘、采、机、运、通的综合配套设计。
(1)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机械化采煤新工艺、新装备。设备选型应坚持高强度、大功率、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环节配套的原则;
(2)矿井大型固定设备及主要系统设备应选用高效、节能、安全可靠、监测监控程度高的先进设备,有利于实现矿井自动化;
(3)巷道掘进以大力推广锚网索注一体化支护技术,提高单进、单产水平为核心。逐步实现开拓、准备巷道5年内不返修,回采巷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