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鸡西市妇联
龙妹家政服务中心
育 婴 员 服 务 合 同
甲方:
乙方:龙妹家政服务中心 育婴员姓名:
根据需要,甲方需乙方为其提供母婴护理员(简称育婴员),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如下服务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第一条 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必须保证育婴员有4天带薪休息日,便于月嫂调整体力,更好的工作,育婴员实际工作日为26天。
2、试用期3天,3天内,因乙方原因,甲方有权要求调换育婴员。费用按实际发生日收取,每天 元。
第二条 服务费用
1、甲方选用育婴员级别为 级,服务费用为 元/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对育婴员的级别进行更换,服务费用随级别调整。
2、如需去外地服务,需增加服务费用,带离本市客户需加300元/月,出黑龙江省加1000元/月,差旅费及伙食费由甲方负责。
3、春节期间,需增加服务费用500元/月,如不增加服务费用,育婴员放假四天(除夕至初三),其它法定假日各休息一天或增加服务费用130元。
5、甲方在签订服务合同时一次性交全款。
第三条 服务内容
1、产妇护理
合理安排产妇膳食,产妇哺乳指导,指导产妇进行乳房护理(不揉乳房);协助产妇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舒解产妇产后焦虑、烦躁等情绪;产妇恶露观察、局部肢体按摩。
2、新生儿护理
新生儿洗澡、抚触,皮肤护理,脐部护理,黄疸观察,夜间看护;新生儿用品清洗及消毒;新生儿潜能意识开发,视觉、听觉训练;对新生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必要时记录。
鸡西市妇联
龙妹家政服务中心
3、其它
产妇与新生儿房间的卫生打扫(不包括其它房间),产妇衣物与新生儿衣物洗涤(不包括其他人),产妇饮食制作(不包括其他人)。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甲方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服务。出示合法证件、健康证明。
2、试用期内,有权调换育婴员。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甲方不得随意变更育婴员的服务内容及场所,如有变更需及时通知本服务中心。
2、甲方应尊重育婴员的人格和劳动,不得安排育婴员与异性成年人同室居住;为育婴员提供与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条件;如果夜间工作量大,允许月嫂食用夜餐。
3、家用电器使用方法各异,育婴员初进家中,甲方应向育婴员讲明电器使用方法,一旦发生事故,应由用户和育婴员按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4、甲方家中如有人患有传染性疾病,应如实向乙方陈述清楚,如育婴员发现有传染性疾病可随时解除合同,工资按80%返还。育婴员被传染上疾病,甲方要承担医疗费和赔偿责任。
第六条 育婴员权利
1、育婴员有权拒绝不合理的工作安排和超出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
2、育婴员不负责煎煮中药、买菜、购物、不负责屠宰家禽、鱼类等活物。
第七条 育婴员义务
1、尊重用户的各种信仰,不得将用户的隐私泄露给他人,不参与甲方家庭纠纷,不得使用用户家的电话。
2、育婴员不得在用户家中会客,不得带、留亲属,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允许和不认识的人乱拉关系,不许向用户推销各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