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意见陈述书,主要格式
作为一名合格的专利代理人,为了充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谋求尽可能有利的审查结果,在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同时,还应当充分地阐述所作修改能够克服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指出的实质性缺陷的现由。在撰写意见陈述书过程中,应试者应当对修改后的各项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理由进行分析阐述,需要注意的是:应遵循“单独对比原则”来就新颖性问题进行意见陈述;应当在创造性评述过程中,运用“三步法”(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确定发明的技术特征->发明实际解决的问题->指出现有技术中不存在相应的技术启示)在内的判断基准来就创造性问题进行阐述,而且应当能够正确合理地对事实及技术效果进行分析阐述。
一通或二通…致终通审查意见陈述书,这部分有相对固定的格式,记住以下格式在答题时使用。
正文格式:
意见陈述书
尊敬的审查员:
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或者是第几次通知),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作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1、修改了独立权利要求1,在其特征部分加入了以下技术特征:(抄主权利要求特征部分内容 ),以使该独立权利要求1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和第3款有关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规定。该修改的依据来自于说明书(位置或实施例)。
2、修改了从属权利要求几的主题名称,使其与所引用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相一致。
(下面分别对从属权利要求分别依次说明)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具体修改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关于新颖性
审查员的审查意见是:(简写审查员提出的意见,主要是与对文件文件而言)。针对上述审查意见,申请人通过(修改独权利内容),使得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了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判断新颖性应与对比文件一一对比)
具体地说,(说明原有什么问题,对比文件还没有解决),但是,申请人有什么特点,并且与对文件1不同。。
对比文件2(解决了什么问题,还有什么问题),申请人的文件可见,其构思与本发明的构思并不相同。
(答完主权利不要记对从属权利也简写一下)
权利要求(2-?)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由于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因而其从属权利要求2-?也具备新颖性。
三、关于创造性
(答发明,先确定最新近的现有技术)
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引用的两份对比文件中,由于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相同,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近,且公开本申请的技术特征最多,因此可以认为对比文件?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说明:三步法第一步】。
将本申请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相比较可知,(本发明有什么)区别【说明:三步法第二步之一】,(解决了什么问题,有什么优点等等)。由上述各方面技术效果可以确定本发明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说明:三步法第二步之二】,(达到了什么效果)。
【说明:三步法第三步】(新接近)对比文件?没有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也没有对这一技术手段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