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破解刑事附带民事执行难对策研究
宋会谱
随着法律的普及,人们的维权意识得到增强,越来越多的刑事被害人要求民事赔偿,刑事附带民事执 行案件日益增多,而与之不相称的是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的执行到位率普遍较低,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无 法得到有效保护,法律文书权威受到了严重挑战。
一、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的现状及特点
案例1:河南省舞钢市女青年杜某7年前因提出解除婚约被自己男友韦某砍了 18刀,面部、牙齿、 下颌骨、手腕关节、手指等严重受损伤致残。案发后韦某外逃不归,杜某被送入医院抢救。在公安机关立 案侦查阶段,杜某的家人曾向司法机关申请先予执行和财产保全,希望借此缓解家庭生活困难,保障被害 人的合法利益。但由于受《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有关法律的限制,司法机关对此爱莫能助。后 被捕归案的确韦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被判决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某医疗、伤残补助等费用共计 44224. 39元。然而,令杜某伤心的是,由于韦某的家人在案发后不久就变卖、转移或隐匿了家中值钱的 财产,法院无法为她执行来任何赔偿款。
案例2: 2001年9月16日晚,某市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司机杨某酒后驾一辆货车在路上行驶, 将骑自行车的母子二人撞出十几米远。司机杨某为逃避责任,慌忙逃窜。被撞的母亲姚某失血过多死在医 院,儿子小许虽未死亡,但脑部严重受伤,丧失说话能力,而且颅骨还需要进一步的整形固定手术,否则, 生命就有危险。肇事司机杨某在出事后第二天即被抓获。虽然法院最后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13年并 赔偿被害人丧葬费、医疗费等共计50余万元。但是被告人杨某本来就是东借西借刚凑好钱买车,搞运输 还不到1个月,自己的债就欠了一大笔,根本拿不出钱来赔偿受害的当事人。法院对杨某采取强制措施, 拍卖掉汽车执行到3万元,但这些远不及小许医疗费的十分之一。许某忍着丧妻之痛,为给儿子治病尽了 一切办法,连自己的工作都丢了,巨大的生活压力,许某迫于无奈实施了抢劫犯罪,最后自己被关进了监 狱。儿子小许只好留给许某年迈的父母照顾,最终小许因无钱治病死去。
案例3: 2004年4月28 H,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轰动全国的马加爵***案作出刑事附带 民事判决,以故意***罪判处被告人马加爵死刑,附带民事部分判处马加爵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一被
害人唐学李、邵瑞杰、杨开红父母每家人民币2万元。在我们对刑事部分的判决欢呼社会正义得以实现时, 却对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的判决产生一丝忧虑,暂且不说赔偿数额的大小是否合理,就连这2万元的赔偿, 对于三名被害人的家属来说,可能是一张永远也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因为作为附带民事赔偿的义务 人马加爵将被执行死刑,其被捕前是一名在校学生,无收入来源,唯一的财产就是一台电脑,根本无法履 行赔偿义务。所以本案中的另一名被害人龚博的家属最终放弃了对马加爵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他们也清 醒地认识到即使打赢了这场官司,也不会拿到钱。
上述案例对于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来说具有普遍性,“执行难,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更难”几乎成了 近年来执行人员的共识。重庆市一位多年从事刑事审判、公诉工作的刑法学会副会长在其专题调研《刑事 被害人的权利及其保障》一文指出,“重庆市近八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难以兑现”。据宜昌中院统 2002-2005宜昌中院执行庭共承办刑附民执行案件3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