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市场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 人事管理
一、凡属参与公司产品销售的人员(包括公司、分厂、社会阶层),和公司签定保密协议后方具备业务员资格,未签协议人员无权从事业务销售工作,不开具法人委托书.
二、录用新业务人员,,考评合格后签定保密协议上岗,列入公司正式业务人员,可享受公司的各种待遇.
三、市场销售阶层
1。公司直属职员,业务费用公司承担,享受工资及一切待遇。(简称为公司直属人员)
2。分厂、自主经营单位(简称为分厂)。
(包括分厂业务人员)不支付业务费用的(简称为自主经营人员)。
4。社会流动人员(简称为流动销售人员)。
5.固定定点销售人员(简称为定点销售人员).
四、在职公司直辖业务员,凡属于一年内无任何业务成效,合同成交额为零,给予降级或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另行安排生产线参加劳动。
五、业务员出差回公司后,一律到市场部报道上班,受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管理。
第二章 合同管理
一、顾客分类标准
1、黄金客户
公司主导产品高炉本体、热风炉、焦炉及其它相关工业窑炉用耐火产品在一年内发生至少一次以上的使用单位,连续两年公司主导产品成交额保持或逐步上升,可拓展高炉、热风炉、焦炉以外的窑炉工程,保持销售环节持续发展的用户,经公司综合评定确定为黄金客户。
经过确定的各单位及个人的黄金客户,连续两次主体工程未能签订合同者,因其它原因无能力保持关系的,视为黄金客户转移,公司另委托其他分支机构或个人进入。
2、关系客户
分支机构或个人提供客户工程项目主管、处长以上工程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保持较好的联系者,报市场部,经确认其在二到三个月内通过信函、传真、电话或直接到客户单位的,予以重新登记。
客户主题工程项目信息准确,三个月内市场部备案.
近期工程投标未中,仍保持友好往来关系的,经市场部核实,符合上述条件,确定其为关系单位。
3、新建关系单位
公司各处室积极支持各分支单位、,经审定可开据法人委托书,保护其合法授权。
二、合同管理
1、业务主办责任
1)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礼貌待客,严守机密。
2)所有合同、传真、电话、信息、发运、采购等各种有关营销资料,分类建档,规范整理,备查有据。根据公司客户分级标准分别建立顾客档案、台帐。
3)及时传递往来业务信息,协调反馈,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4)各分厂市场经营主管人员亦参考按此条例执行。
2、合同管理条例
1)公司市场部是业务管理责任机构.各单位签定供货合同后十日内将原件交市场部一份备案建档。凡隐瞒事实,拖期不报,弄虚作假的经查出,按合同额5—10%处罚,上交扣除, 否则市场部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停止办理法人委托书及任何财务结算凭证.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公司变更名称、帐号、税号等情况,,因电话、税号、票据等手续办理失误时,造成的经济损失个人承担50%.
3)因公司经营需要外延产品时,由市场部、技术部共同负责对外考察评定,签订外延合同。市场部负责将合同转至相关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对其生产、质量、技术等进行全面监控,出示有关证明,对外延合同的质量要有公司质量合格证明,到市场部开出门证,财务开具合同发票,否则不予办理一切手续。
4)市场部业务主办人员负责对外延合同进行办理有关手续,合同执行完毕,经办人必须将所有材料移交市场部存档。如有不办理相关手续自行出厂的,因质量问题对公司造成名誉伤害的,公司将对责任人、责任厂进行处罚.
5)合同执行完后,市场部、财务部对涉及该笔合同一切经济手续结算清楚,市场部负责存档管理,作为业务资金清算的主要依据。
6)每个月市场部负责将当月合同执行情况、回款情况、发运情况及费用等汇总成文字材料存档备查,报董事长、总经理各一份.
第三章 业务纪律管理
一、业务员管理条例
市场销售纪律:从各种渠道获取的业务信息一律报公司市场部登记、造册,包括个人在内,由公司统一安排进行业务活动。直属公司的公司机关、各工段干部职工所收集的业务信息,一律报市场部统一研究归类,统一安排进行销售活动,订立的业务成交合同一律归公司所有.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公司对外营销秩序 。
禁止诋毁、攻击公司形象,围攻单位领导、谩骂顾客、干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违犯规定按公司行政处罚条例执行处理.
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委托他人或单位签定合同,不准以公开,非公开身份协助他人或同行进入市场与公司竞争。一经查出,每次按10000元以上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未经公司批准,私自转移信息者,一条信息处以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