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生产岗位安全操作
规程
生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
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 ,禁止脱岗 ,禁止与生产无关的一切活动。
第二条认真执行岗位安全操作细则 , 防止刀伤、碰伤、棒伤、砸伤、烫
伤、踩膜跌倒及身体被卷入转动设备等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开机前 ,必须全面检查设备有无异常 ,对转动设备 ,应确认无卡死现
象、安全保护设施完好、无缺相漏电等相关条件 ,并确认无人在设备作业 ,方
能启动运转。启动后如发现异常 ,应立即检查原因 ,及时反映 ,在紧急情况下 ,应
按有关规程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
第四条严格遵守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禁止无证操作。正确使用特种设备 ,
开机时必须注意检查 ,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挂上故障牌。吊机
操作者作业时要避开重物 ,禁止乱摔、乱碰斜吊重物等野蛮操作。
第五条不准超高、超重装运钢材原料 ,不准超高准放物料 ,防止倾斜倒塌
伤人。
第六条按章作业 ,有权拒绝上级或其它部门的违章指令 ,并可在向直接上级报
告无效后越级向上反映。
第七条搞好岗位安全文明生产 ,认真贯彻 ”十字操作法 ”, 发现隐患 (特别对
因泄漏而易引起火灾的危险部位 ) 应及时处理及上报。及时清理杂物、油污
及物料 ,切实做到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第八条签发检修工单、设备试运转等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制度 ,做好
用火点的监控工作。
安全操作规程 (1) 总则
第 1 条结合电力生产多年来的实践经验 ,制定本规程。单位的领导干部和
电气工作人员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切实保证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 2 条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 ,依靠
群众 ;要发挥安全监察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的作用 ,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
彻执行。
第 3 条本规程适用于本厂运用中的变、送、配电和用电设备上工作的一
切人员 (包括基建安装人员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 ,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
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第4条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 压 : 设 备 对 地 电 压 在 250 伏 以 上 者
低压 :设备对地电压在 250伏及以下者 ;
第 5 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1 、经医师鉴定 ,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体格检查约两年一次 );
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 ,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 ,熟悉 < 电业安全工作规
程 >( 电气、线路、热力和机构 ) 的有关部分 ,并经考试合格 ,凭劳动局颁发的特
殊作业许可证上岗。
3、学会紧急救护法 ,首先学会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第 6 条电气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
三个月以上者 ,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 ,并经考试合格后 ,方能恢复工作。参加带
电作业人员 ,应经专门培训 ,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后 ,方能参加工作。参加
带电作业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 (干部、临时工等 ),必须经过
安全知识教育后 ,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 ,但不得单独工作。对外单
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 ,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结线情况和有关安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