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 51251-2017 答疑
一、防烟系统
1、 自然通风方式中的可开启外窗(口)和自然排烟窗(口)有何区 别?自然通风和自然排烟对开窗形式有何要求?
【回答】:自然通风方式中的可开启外窗(口)的设置是确保该场所 能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其面积指可开启玻璃窗扇的面积,非有效开 启面积;自然排烟设施中的自然排烟窗(口)定义见术语 ,最
小清晰高度以上部分的窗户的面积均视为有效面积。
自然通风方式可开启外窗的形式规范未限制,自然排烟设施可开启外 窗的形式应有利于烟气的排出。
2、 直通室外的疏散门能否算作自然排烟口?
【回答】:直通室外的疏散门主要用途是安全逃生出口,其上部 (最
小清晰高度以上部分)可算作自然排烟口面积。
3、固定窗的设置要求,玻璃幕墙是否可算作固定窗或者对窗的材质, 型式的要求?
【回答】:固定窗见术语 ,玻璃幕墙作为固定窗,其材质须 满足可破碎要求。
4、公建整体高度超过50米,仅为50米以下服务的防烟楼梯间及其
前室是否可以参考50米以下的公建采用自然通风设施?
回答】:对仅服务于 50 米以下独立部位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可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
5、剪刀楼梯间是否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防烟? 【回答】:剪刀楼梯间可以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剪刀楼梯间的防烟设 计:
1)剪刀楼梯间的独立前室、合用前室(不含“三合一”前室、共用 前室)满足 条规定,剪刀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
2)剪刀楼梯间的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不含“三合一” 前室)满足自然通风条件,剪刀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
3)剪刀楼梯间的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含“三合一”前 室)加压送风口设置满足 的规定, 剪刀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 风方式,否则应设加压送风系统;
4)剪刀楼梯间的“三合一”前室必须加压送风,其加压送风口满足 上述第 3)条要求,剪刀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
6、地下两层的封闭楼梯间是否可开窗自然通风, 自然通风开窗要求? 【回答】:地下两层的封闭楼梯间满足自然采光(每层都能采光), 且首层自然通风设施满足第 条规定时,可不设加压送风系统。
7、关于 条采用自然通风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在最 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 1 平方可开启外窗或开口, 此处的最高部位是 指楼梯间的顶层还是楼梯间的最高顶板下?
【回答】:楼梯间的烟气在其顶部积累,自然通风可开启外窗(口) 应尽量在楼梯间高处设置。 通往屋顶的门可算作自然通风开口 (超高 层屋顶作为救援平台时通向屋面的门除外)。
8、新规楼梯间、前室等自然防烟要求为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面积,
但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17)对防烟楼梯间前室的自然 通风包括固定扇面积, 对住宅可否不按新规执行?原住宅规范对地上 自然排烟仅地下一层的功能为车库、设备用房的,其楼梯间、前室等 可不考虑防烟设施,此条款可否沿用?
【回答】:应按新规范执行,不含固定扇的面积; 原江苏省住宅设 计标准 2006 版对“地下一层为汽车库、设备用房的,其地下一层的 楼梯间、前室可不设防烟设施”,此条文在 2017版江苏省住宅设计 标准中已删除,不再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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