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XX有限公司
规 章 制 度
xxx字xx—xx号
发文单位:人力资源部 生效日期:2006年6月1日
销售薪资管理办法
(第1版)
1.总则
随着汽车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提高集团各子公司的人均生产性,体现各品牌差异及地域差异,特对原“销售部奖励薪资办法”以及相关的制度进行合并修改,以适应集团公司发展的需要。
xx集团各全资、控股、管理的子公司
1。3管理单位
、解释本办法.
1。4运用原则
本办法为纲要性办法,凡于本办法中提及“最高、最低、不低于、不高于"等表述的,各子公司可根据所经营的品牌,以及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根据《财务裁决权限》中的有关权限,在权限人审批后5天内,将实施细则报备集团人资中心,抄送营运中心、财务中心。实施细则如有修改,审批及报备流程如前述.
1。5本办法所提及的收入,最低不能低于当地劳动部门颁发的当期的最低收入线,扣
罚的幅度以当地劳动部门颁发的当期的最低收入线为限.
1。6各公司根据自定的薪资奖励实施细则计算出来的,季度总的薪资和奖励之和不能超过整车销售差价的一定比率(此比率由集团按季公布)。整车销售差价是指整车销售收入减去整车销售成本,数据均以财务账上核算为准。如实际数额超出标准的,,差额部分按50%奖励给总经理及销售部,该奖励具体的分配方案由总经理及销售经理确定。
“总经理权限"是指:权限不能低于厂家的提车成本。厂家的提车成本不含硬体返利。如总经理权限超过厂家提车成本的,须报集团审批。
1。8本办法提及的“销售点数”是指:每销售一台车折合的计算单位。折算标准由集团营运中心根据市场情况每月制定并公布。
2。销售业务代表(下称业代)
2.1。新进业代的收入
2。1。1新进业代试用期内(基本为三个月)只领取底薪,底薪每月最高1200元,
可分批发放。如分批发放底薪的,试用期满并合格转正后补发差额部分;
提前离职的,不补发.
2。1。2新进业代在试用期内亦可选择转正业代的薪资奖励办法,一旦选择,则不再适用新进业代的计薪办法.
2。1.3新进业代试用期内达成的销售台数的折算点数不能低于7点。
《人事薪资管理办法》第5。3条.
2.2正式业代的收入
。1薪资结构:每月薪资 = 底薪 + 各项奖励提成
2.:按其最高学历确定,高中学历最高800元/月、大专学历最高900元/月、本科及以上学历最高1000元/月,各级之间相差100元.
2.。月基本销售目标可以用点数或台数来确定,但折算成点数后,月基本销售点数目标设定不能低于3点/人。业代每月必须完成公司下达的月基本销售目标,,扣罚最低100元/点。
2。2。4超目标奖励:
2。2.4-1超过基本销售点数的,可提取超目标奖励,超目标奖励标准最高300元/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