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浏览次数:628日期:2010年3月15日 11:14
摘要: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GB 50351-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03-17发布 2005-07-01实施
罐容量大小规定了最多油罐数量。
4 油罐布置不允许超过2排,主要是考虑油罐失火时便于扑救。如果布置超过2排,当中间一排油罐发生火灾时,因四周都有油罐,会给扑救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也可能导致火灾事故的扩大。储存丙B类油品的油罐(尤其是储存润滑油的油罐),其发生火灾事故的几率极小,至今没有发生过火灾事故,所以规定这种油罐可以布置成4排,以节约用地和投资。
3.2.4 油罐组防火堤内有效容积的规定,主要出发点是:
1 固定顶罐,油品装满半罐的油罐如果发生爆炸,大部分是炸开罐顶,因为罐顶强度相对来说要小些,而且油气聚集在液面以上,一旦火灾爆炸,掀开罐顶是多见的,而罐底和罐壁则往往保持完好。根据有关资料介绍,在19起油罐火灾导致油罐破坏的事故中,有18起是破坏罐顶的,只有1次是爆炸后撕裂罐底的(撕裂原因是罐内中心柱与罐底板焊死)。另外,在一个油罐组内,同时发生一个以上油罐破裂事故的几率极小。因此,规定油罐组防火堤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油罐组内一个最大油罐的容积是合适的。
2 浮顶罐(包括内浮顶罐),因浮顶下面基本上没有气体空间,不易发生爆炸。即使发生爆炸,也只能将其浮顶盘掀掉,不会破坏油罐的下部,所以油体流出油罐的可能性小,即使有些油体流出,其量也不大。故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对于浮顶罐来说,规定不应小于最大储罐容积的二分之一是安全的。
3.2.5 防火堤内有效容积对应的计算液面是液体外溢的临界面,故防火堤顶面应比计算液面高出0.2m。
防火堤高度下限规定为1.0m,是为了防止消防水及泡沫液外溢,同
时也是为了限制罐组占地面积过大。
防火堤高度上限规定为2.2m,且从外侧计算,主要考虑满足消防操作视野的要求,同时也考虑到单罐容积和储罐组容积越来越大,储罐区占地面积急剧增加,为了减少占地,并尽可能增大防火堤的有效容积。
根据隔堤的定义及其功能,将隔堤的高度规定为0.5~0.8m是合适的,既满足功能要求,又简化了结构尺寸。国外NF-PA 30 1990年版规定隔堤的高度为450mm。
3.2.6 防火堤有效容积的计算,设计人员常常有错误发生。为统一计算方法,本条给出计算公式。公式中各参数的图示见图1。
图1 防火堤有效容积计算示意
3.2.7 防火堤内场地地面设计,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难以用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要求,故本次制订根据调研结果分别对待。
1 对于大部分地区,为了排除雨水或消防水,堤内地面均应有不小于0.5%的设计地面坡度。调研发现,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盐渍土地区,在降雨或喷淋试水后地面产生沉降或膨胀,可能危害到
储罐和防火堤的基础安全,所以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水害。南方地区,四季常青,堤内种植草坪,既可降低地面温度,又可美化环境,特作此规定。
2 对土壤渗透性很强的地区,为防止储罐渗漏物对附近地下水源及环境的污染,所以提出堤内地面应采取防渗漏措施的要求。
3.2.8 规范编制组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目前许多储罐区场地的雨水排放设备极不完善,针对储罐区场地雨水排放的问题,规范编制组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一致认为:储罐组堤内雨水排放的问题是有关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为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杜绝因此而带来的安全隐患,在规范上必须提出严格的要求——储罐区必须设置安全可靠的截油排水设备、绝对避免油流的外泄。
3.2.9 防火堤内设计地坪如果高于堤外消防道路路面或地面,不仅加大了防火堤高,使防火堤设计断面加大,而且给人以不安全感,而利用地形处理成内低外高的布置方式,则大大提高了储罐组的安全性(如秦皇岛油库)。所以,当地形条件允许时,宜采用储罐组内地坪下沉、堤外道路高路基的布置方式。
3.2.10 大型储罐在检修时,往往要进出大型起重设备和车辆,如果不设置进出储罐组的道路,势必要在防火堤上扒出缺口,即使再恢复,也难以达到原有的强度和严密
性。所以,本条要求设置进出储罐组的坡道,并从防火堤顶越过。
3.2.11 本条规定了储罐组内隔堤的设置,目的是当储罐发生冒顶、漏油事故时,把这些事故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使污染及扑救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进行,以减小损失。
3.3 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及其他储罐组防火堤、防护墙的布置
3.3.1 本条规定全压力式与全冷冻式储罐组防火堤及隔堤的高度:
1 全压力式储罐组内罐体发生事故以后,液体卸压后变为下沉气,在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