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办法
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办法
各支部、各科室: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卫计委党委等有关通知要求,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经中心党委研究同意,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了中心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行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是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建工作的创新性举措,对于增强党员身份意识、完善党员日常管理、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各支部、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引导、规范每名党员积极参与积分制管理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各支部要成立积分制管理考评小组,明确具体责任人,确定记录员,做好积分制管理工作。要规范党员证的管理使用,认真做好党员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等内容的记录工作。党支部要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考评会议,对党员履行承诺、参加组织生活会等情况进行评议。同时,安排专人对年度积分排名后三位或有一票否决项的党员,
进行帮助谈话,实行重点教育,帮助其认真整改。
三、明确责任分工。各科室负责人要对每月月底党员本人填写的《月度党员奉献积分申报表》进行认真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支部考评小组负责对每月党员申报表进行审核登记;每季度对党员基本分、奉献分、扣减分、“一票否决”情况进行审核认定,做好公示和登记;每半年对党员履行承诺、参加组织生活会等情况汇总一次;年底对党员年度总积分进行计算。中心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调度和管理等。
****
2017年1月13日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着力增强党员身份意识,组织和引导广大党员“亮身份、亮承诺、做贡献”,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做新时期沂蒙好党员。
二、适用范围
中心全体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暂不实行积分制管理。
三、组织领导
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各党支部成立支部考评小组,具体负责支部党员奉献积分制考评工作,明确专人对支部党员积分进行汇总、记录等。中心党委对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为加强中心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考评工作,特成立中心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心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调度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中心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构成见附件1。
四、活动载体
通过开展“两亮一做一争”活动,不断丰富党员奉献作为的形式和渠道,完善党员设岗定责和联系群众制度,积极搭建党员作用发挥的平台,推动党员奉献积分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一)亮身份。中心各科室要在工作岗位设立共产党员岗(包括党员姓名、照片、职务等信息),主动亮明身份,接受群众监督。各支部要规范党员证的管理使用,认真做好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等内容的记录工作,作为考察了解党员日常表现的重要依据。
(二)亮承诺。按照委党委要求,每年年初,在职党员要围绕自身岗位职能、参与中心工作、服务奉献社会等方面做出1-2项承诺,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后,通过中心网站、党务公开栏等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党员和群众监督。承诺事项要体现党员带头、创先争优、服务惠民等党员先进性要求。
(三)做贡献。积极引导党员在健康扶贫、“结亲连心”、志愿服务、文明城市创建、城市违法建设清理、履行岗位职责等工作中讲奉献、讲作为,充分利用各种平台载体,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在服务发展、服务群众和促进社会和谐中努力做贡献。
五、积分内容
党员奉献积分由基本分、奉献分、扣减分和一票否决四部分组成。
(一)基本分。重点考核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高,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维护党内团结,思想言行与中央、省市委和市卫计委党委、中心党委保持一致;爱岗敬业意识强,自觉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组织观念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纪律观念强,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大局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维护党内团结,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等内容。基本分满分为100分。
(二)奉献分。重点考核党员在履行岗位职责、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