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同名2409)
(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敬 告
1、申请人在填写本申请书前,可参考《企业注册分类指南》和《企业申请表格(文书)示范文本》,以上文件可登陆深圳市红盾信息网()下载,也可到各注册大厅领取。
2、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除签名须由本人签署外,其他内容可以打印。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晰、洁净,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现申请企业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九年制
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序号
文 件、证 件 名 称
提交情况
(有提交的打“√” )
1
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本表)
2
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
公司章程(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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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应提交1-12项;
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应提交1-14项;
3、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是指:(1) 股东或发起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2)股东或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1份,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3)股东或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1份,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4)自然人为股东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其他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各1份,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4、股东或发起人、董事、监事、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可以以其租赁或者自有的房产作为公司住所使用;租赁房屋的,提交经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或备案的租赁合同(原件1份)及场地使用声明(原件1份);股东等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 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及使用声明(原件1份);
5、以上各项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或发起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股东的签字,单位股东的盖章);
6、凡表中有“□”处,打“√”选择;表格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
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被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 (或机构) 姓名(名称):
被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工作单位和职务:
代理事项:申请公司设立登记
被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
1、提交申请材料;□
2、领取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决定文件;□
3、领取公司营业执照;□
4、修改申请文件:(以下两项只能任选一项,如同时选择两项则视为该两项授权无效)
(1)不得修改申请材料中的任何材料;□
(2)可以修改申请材料中文字性错误。□
代理期限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单位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