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注册单位
申请专业
执业印章号
项目部
1
胡晓娜
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建筑
鲁201080802979
北疆
2
潘彬
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建筑
鲁201080802988
黄台
3
史振鲁
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建筑
鲁201080903615
轩岗
4
田栋
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建筑
鲁201080903616
印尼
5
高豪龙
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建筑
鲁201080903610
印尼
6
杨建军
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建筑
鲁201080903620
漯河
7
朱鹏
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建筑
鲁201080903625
西固
8
史光辉
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建筑、市政
鲁201070802989
宝鸡
9
樊庆钟
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建筑、市政
鲁201080802976
雨汪
10
陈兴东
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建筑
鲁临201000801047
电建集团
11
董岳
山东电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
鲁201080802970
电建集团
12
黄洋
山东电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
鲁201080903608
电建集团
附件2:
山东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能力,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促进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建设部关于建造师注册及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和《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鲁建发[2007]7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旨在使其认真贯彻“法律五进”,熟悉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设领域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使其法律法规意识不断得到强化,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以促进其综合素质、执业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确保社会公众的安全和利益。
    第三条 山东省建设厅授权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省注册中心”)负责山东省的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组织和实施工作。
    第四条 省注册中心负责制定全省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政策法规、编制规划和计划;制订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方案;发布年度培训计划;组织编写、审定、配发继续教育教材。
    第五条 省注册中心可选择并委托具有一定条件的高等院校作为继续教育定点单位,并具体监督、指导和管理继续教育定点单位的继续教育实施工作,保证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山东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定点单位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 二级建造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在注册期内需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其中60学时为必修课,60学时为选修课,可一次性计算,亦可累计计算。
    第七条 二级建造师接受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是二级建造师申请注册或续期注册的重要条件之一。
    第八条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分五个专业组织实施,即:建筑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机电及矿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