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的水平。
二、全面落实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制
3、落实县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书记是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把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目标计划,强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重点抓好工作部署、责任分解、工作指导、投入保障、考核评价、督促检查。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研究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常委会议,全委会每年听取乡镇党委书记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健全县委领导班子成员、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抓农村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确保农村党建各项任务的落实;健全激励保障机制,确保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有人抓、有经费、有阵地、有制度、有考核”;认真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建设,县委常委每人至少联系2个后进村,每年开展不少于10天的蹲点调研;指导搞好“强基创先”活动,不断深化“三级联创”和“双培双带”活动,做到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特色明显、成效突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农村党的建设的其他工作任务。
4、强化层层负责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制。各乡镇党委处在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线,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专题研究基层组织建设,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严格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问责制度,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担负起乡镇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自觉把党建工作摆上日程、拿在手上、抓在实处,经常深入基层调研,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乡镇党委副书记要认真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用主要精力抓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工作载体,强化工作措施,尽心尽力抓好党的建设各项具体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要提高认识,加强学****熟悉业务,掌握方法,切实做好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从而构建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形成推动全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5、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督查工作机制。县委组织部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职责,通过定期不定期派出督导组、巡回检查组和召开工作例会、经验交流会、工作汇报会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检查考核和指导,定期分析通报情况,落实工作措施,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差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书记和副书记当年不能评优,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作用,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必要时邀请参加督促检查工作。加大新闻媒体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宣传和监督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重视加强乡镇党委建设
6、大力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根据省、市委的要求和部署,切实改进乡镇主要领导干部选配办法,积极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在全面实行乡镇党委委员候选人“公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直选”工作。完善乡镇干部任期和交流制度,保持乡镇领导班子相对稳定,任期内一般不作调整。注重从优秀村干部、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
7、充分调动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注重从乡镇优秀领导干部中推荐县级后备干部,切实关心长期在一线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乡镇干部,特别优秀的及时提拔使用。县直部门和单位选调干部,除专业性较强的岗位,要面向基层从乡镇干部中公开选拔,新录用干部原则上要到乡镇工作锻炼2年以上。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改善乡镇干部工作和生活条件,按时足额落实乡镇干部各种津补贴。根据农村工作实际,安排落实乡镇干部节假日和公休制度。
8、加强对驻乡镇各单位的领导。对县直部门派驻乡镇单位干部的考核任用和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考核表彰,必须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乡镇党委要指导和支持驻乡镇单位开展工作,共同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合力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四、大力加强以村党支部书记为重点的村干部队伍建设
9、加强对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指导和规范管理。按照“定权责立规范和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的“一定三有”要求,全面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管理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由乡镇党委落实。县委组织部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健全村党支部书记档案资料和后备人才库。乡镇党委要制定村党支部书记实绩考核、民主评议等具体管理办法,加大对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的调整力度。每年年初由乡镇党委组织召开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对本年度工作作出承诺;年终组织述职考评和满意度测评,党员和群众满意率不过半的,及时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