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1—附件 12014 年“创青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有关事项说明 1. 参赛项目评审采取盲评形式,项目计划书、项目说明书、项目运营报告、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中不得出现与作者或所在学校、学院相关的信息。 2. 组委会将严格保守参赛项目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参赛者与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持有人的一切纠纷与组委会无关。 3. 组委会将对作者和项目的资格进行审查, 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4. 大赛结束后,对获奖项目保留 15 天的质疑投诉期。若收到投诉, 大赛组委会将进行调查。经调查, 如确认该项目资格不符者,取消该项目获得的奖励。大赛组委会不接受匿名投诉,将保护实名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5. 对于涉及以下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材料。即: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 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 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 2—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 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 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3—附件 2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赛事安排方案一、参赛范围及形式 1. 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 2.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 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 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 10 人。 3. 对于跨院组队参赛的项目, 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二、项目申报 1. 实行分类、分组申报。参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 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 生物医药, 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 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 材料, 机械能源, 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 7 个组别。 2.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 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 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参赛资格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 3 个月以上( 以复赛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 具有核心团队, 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 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 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3.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 见附件 7)、项目计划书、— 4—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此外,(1) 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 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2) 对于申报已创业类项目的,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三、评审有关事项 1. 项目选拔初赛前, 大赛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人士组成大赛评委会。 2. 对于项目选拔初赛的书面评审,将主要侧重于以下方面: (1 )创业机会:项目的产业背景和市场竞争环境;项目的市场机会和有效的市场需求、所面对的目标顾客; 项目的独创性、领先性以及实现产业化的途径等。(2 )发展战略:项目的商业模式、研发方向、扩张策略, 主要合作伙伴与竞争对手等; 面临的技术、市场、财务等关键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规避计划。(3 )营销策略: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 包括对自身产品、技术或服务的价格定位、渠道建设、推广策略等。(4 )财务管理:股本结构与规模、资金来源与运用;盈利能力分析;风险资金退出策略等。(5 )管理团队:管理团队各成员有关的教育和工作背景、成员的分工和互补; 公司的组织构架以及领导层成员; 创业顾问, — 5—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 3. 项目选拔决赛期间的评审环节、评审规则将于初赛后公布。— 6—附件 3创业实践挑战赛赛事安排方案一、参赛范围及形式 1. 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 5年( 时间截至 2014 年7月1 日)的我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 3 个月以上。其中, 毕业未满 5 年的我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证明, 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2.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 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 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 10 人。 3. 对于跨学院组队参赛的项目, 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二、项目申报 1. 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 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 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参赛资格、运营时间在 3 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