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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防雷检测收费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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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防雷检测收费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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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防雷检测收费标准.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干扰磁场强度检测
检测点
210
含3各频点
均压环检测
检测点
30
SPD(电涌保护器)检测

110
附件-3:
建(构)筑物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收费标准
检测项目
单位
收费标准(万元)
备  注
一类防雷建筑物
检测点
180
建(构)筑物防雷分类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产(GB50057-2010)执行。
二类防雷建筑物
检测点
120
三类防雷建筑物
检测点
80
铁塔、烟囱、天线、油罐、独立防雷装置、玻璃幕墙等外装饰
检测点
180
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
检测点
220
供配电、电力电气装置
检测点
250
附件-4:
建(构)筑物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收费标准
防雷类别
建筑规模(平米)
收费标准
备注
一类防雷建筑物
小于300平米
500元
已收取雷电灾害风险评估费的项目免收本项目收费。
300平米至3000平米
1000元
大于3000平米
1400元
二类防雷建筑物
小于1000平米
400元
1000平米至10000平米
800元
小于1000平米
1300元
三类防雷建筑物
小于3000平米
300元
3000平米至10000平米
700元
大于10000平米
1100元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取消和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内发改费字[2014]644号
自治区有关厅局,各盟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了促进我区经济稳步发展,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取消和降低的部分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具体项目见附件),请各地和有关部门及企业认真执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10项、经营性服务收费6项,降低经营性服务收费2项, 2014年临时降低收费标准8项,放开3项。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公务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当年和以后的经费支出中予以考虑。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妥善安排有关部门单位预算,确保其工作正常开展。
  二、有关收费部门要按规定到原核发收费许可证部门注销有关项目,核定降低标准;并到原核发财政票据的财政部门核销票据。
  三、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公布取消和降低的行政事业性,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各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落实本通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取消或降低相关收费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四、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取消和降低部分收费项目和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14年5月8日
  
附件:
  取消和降低部分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国土部门
  1.测绘许可证工本费 
  (内价费(冯)字[1991]第35号)
  (二)建设部门
  2.区外勘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