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图书馆(室)管理理制度
图书馆(室)管理理制度
一、图书馆(室)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馆(室)要依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和《安徽省中小学图书馆建设标准》的要求建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进行科学规范化管理。工作人员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持证上岗。
二、图书馆(室)的藏书应包含各类图书、报刊和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和应用型书籍。图书、报刊的采集收藏应优先选购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评审推荐的书目。藏书应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图书馆收藏书应包含音像制品和电子读物。
三、各类书刊均要建立总目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新购进的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验收、学校领导审批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图书出库时应由管理人员填写出库单,标明书名、册数、单价、金额,经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出库手续。有保存价值的报纸和期刊要按年度装订订成册。
四、书刊分类执行《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法》标准,书刊著录依据《普通图书著录规则》和《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的标准和要求。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中学应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小学设书名目录,规模较小的且采用了半开架借书方式的学校,可不采用卡片目录。要做到书书卡相符。
五、要按照《图书借还规定》组织书刊借阅。要及时办理新生《借书证》和换证;要按规则凭证借阅书刊;借书时要求借阅者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缺页等情况,要加记印章。
六、要按照《阅览规则》组织读者阅览。阅览室里所有资料只能在室内查阅,不许外带和外借;在室内阅读只能带笔记本;各种报刊杂志阅后要放回原处;要保持室内的清洁、明亮、安静;室内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
七、要严格执行《书刊赔偿规定》。一般书刊按现价2倍赔偿;珍贵书刊按3-5倍赔款;多卷书遗失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现价上述规定赔偿。对损坏程度轻微不影响内容完整可续借的,酌情赔偿。
八、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向读者介绍新书和有关图书知识;要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开办讲座等方式鼓励学生好读书、读好书,以提高图书的使用率。
九、要保证图书储藏、管理和流通科学规范有序。新到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目和著录;流动的书刊要及时上架入柜;要按照剔除原则剔除滞书;对残缺不全的书籍清点后报批核销。条件较好和规模较大的学校,应进行计算机管理。
十、要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蛀,做好图书馆(室)藏书和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工作人员长期外出或调离,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帐物清楚后方能离校。学生离校前要办理归还图书的手续。
阅览规则
1、本室陈放的图书资料和报刊,供全校师生员工室内阅览,一律不外借。
2、凡进本室内读者,只限带笔记本。个人书刊和书包等应放在指定的地方。
3、室内必须保持肃静、整洁,严禁吸烟、喧哗、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
4、本室内陈放的报纸,部分工具书,小册子实行开架阅读,阅后请放回原处。本室内陈放的期刊和图书资料对学生闭架押证借阅。本校教职工须在阅览登记簿上签到,选阅后将读物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
5、要爱护图书资料,不准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