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泉洛政计生〔2009〕37号关于做好辖区内部分育龄群众到区计生服务站参加“双查”服务工作的通知各乡镇(街道)计生办: 为缓解基层工作压力, 进一步方便育龄群众, 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区计生服务站将于2009 年7 月份起采用指纹识别仪, 为辖区内部分情况特殊的育龄群众提供“双查”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查对象: 各乡镇(街道)计生办负责确定参查对象名单, 及时报送特殊情况原因说明并把对象本人带到区计生服务站进行指纹收集和信息录入,以防止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生。二、名额分配: 鉴于区计生服务站技术人员有限,各乡镇(街道) 参查对象人数拟定如下:虹山乡10 人,罗溪镇20 人,马甲镇10 人, 河市镇5 人。双阳街道和万安街道交通相对方便,区计生服务站原则上不为该地的育龄妇女提供“双查”服务。 2 三、参查时间: 各参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当地计生办规定的时间到位参查。凡提前推后的对象,区计生服务站将不给予检查。四、所需资料: 各参查对象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妇检手册,以便于进一步认定身份,及时反馈检查结果。五、相关要求: 1、各乡镇(街道)计生办应在每一轮“双查”结束后到区计生服务站B 超室核对该地育龄妇女的“双查”情况,并带回检查结果。 2、对于没有在区计生服务站录入固定信息的对象,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在区计生服务站检查的,须有辖区计生办工作人员陪同。否则, 区计生服务站无法核对“双查”信息情况,不能为其提供“双查”服务。 3、请各乡镇(街道)计生办按文件规定,认真做好参查对象名单上报、指纹采集和信息录入工作。洛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二00 九年五月二十一日抄送:区委肖副书记、区政府林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