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什么是平安合格的气瓶?
答:气瓶本体上应有制造单位代号、制造许可证编号、制造日期和充装单位代码等永久性标识,气瓶应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且使用时间在15年平安使用期限内。
2、气瓶的定期检验周期是如何规定的?
液化石油气钢瓶从制造日期起至第三次定期检验的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三次检验有效期为3年(其中在用YSP-50型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检验周均为3年)。使用时间到达15年时不予检验,作报废处理。
3、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按照?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8334-1999)的规定,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期限为15年。到使用期限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必须报废处理,不得再投入使用。
4、对液化石油气钢瓶的钢印标记有什么要求?
按照?气瓶平安监察规程?的规定,气瓶的钢印标记必须准确、清晰、完整,以永久标记的形式打印在瓶肩或不可卸的附件上。1996年10月1日以后,公布实施的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已明确要求,液化石油气钢瓶的钢印应压印在不可拆卸的焊接护罩或封头(即瓶肩)上,具体内容应包括监检标记、制造单位代码、制造许可证编号、钢瓶编号、制造年月、钢瓶重量、产品标准号等。
按照1986年公布实施的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已于1996年10月1日废止)制造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即“螺丝瓶〞,因护罩采取螺丝连接方式而可以拆卸,钢瓶的制造许可证编号、钢瓶编号、制造年月等原始制造信息根本上在使用环节中丧失,已不能确保“螺丝瓶〞的平安状况,对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已严令停止检验、停止使用和一律作报废处理,广阔老百姓应自觉抵抗使用“螺丝瓶〞。
5、什么是固定充装制度?
答:按照?气瓶平安监察规定?的相关规定,气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不得充装技术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的气瓶。
6、为什么要实施固定充装制度?
答:为了落实气瓶充装单位全面负责气瓶平安的主体责任,催促气瓶充装单位切实履行向气瓶使用者提供平安合格的气瓶、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送检和向气瓶使用者宣传平安使用知识及危险性警示要求等法定义务。在固定充装制度下,气瓶使用者不需要自备气瓶,只要租用气瓶充装单位的平安合格气瓶。
7、什么是气瓶充装单位的自有产权气瓶?
气瓶充装单位购置的合格气瓶和通过折旧转让方式从气瓶使用者购置的合格气瓶(即个人私有气瓶),经过喷涂气瓶充装单位标识、打印代码等永久性标记以及建立气瓶平安技术档案,明确产权为充装单位所有的气瓶。
8、个人私有气瓶为什么不能充装?
答:为了切实落实气瓶充装单位的平安主体责任,防止无法落实事故责任和气瓶平安责任,?气瓶平安监察规定?、?气瓶平安监察规程?等法规和平安技术标准规定,气瓶充装单位只允许充装技术档案在本充装单位的自有产权气瓶,个人私有气瓶的产权不属于充装单位,所以不能充装。
9、如何处理报废气瓶?
答:经检验不合格和到达15年使用年限应予报废的气瓶,均必须由气瓶检验机构进行置换、抽残和破坏性销毁处理,严禁气瓶充装单位和气瓶使用者擅自处理,严禁未经报废处理当废铁出售。
10、是否允许气瓶检验单位“以瓶换瓶〞?
答:不允许。为了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