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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盐城新农合报销 盐城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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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盐城新农合报销 盐城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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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盐城新农合报销 盐城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2017年江苏盐城新农合报销 盐城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区、高新区、农村经济开发区、大纵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省卫计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苏卫农卫〔2014〕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参合群众受益程度,切实减轻参合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现就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和补偿方案调整如下:
一、参合对象与参合办法
(含农村中小学生)以户为单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住在乡镇的城镇居民和其他人员,可以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中小学生等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参加新农合的人员,需要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其本人应于下一年度退出新农合。
、就学、来盐务工等原因户口迁入本地或在本地长期生活,未参加或者停止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参加当地的新农合。
、退役的士兵,可以参加当年度的新农合。
、低保、孤儿、重点优抚对象和精减职工等民政救助对象,愿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民政局核准后报区合管办统一办理。
二、资金筹集与使用
(一)筹资标准
我区新农合筹资标准为48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为380元、个人参合资金为100元。农村低保、五保、孤儿、重点优抚对象和精减职工等民政救助对象的个人参合资金,由区财政在民政救济资金中安排。
个人参合经费的收缴工作原则上在上年12月底前完成,外出务工人员可延长到当年2月底。
当年出生的婴儿、退役士兵,在筹资结束后到2月底前参合的,缴纳个人费用部分,在3月1日至当年年底参合的,缴纳筹资标准全额费用。
外来务工、就学等在我区长期居住人员,缴纳筹资标准全额费用。
(二)筹资办法
、街道办事处负责新农合筹资工作,村民委员会协助镇政府做好筹资与宣传发动工作,镇村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配合参与筹资工作。
、定地点的“两定筹资”。村民委员会要通知辖区居民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缴纳个人参合费用,并向办理缴费人员提供全省统一的基本信息。
(三)资金使用
,以及为参合群众缴纳新农合大病保险参保费用。实行门诊、住院总额预算管理,门诊统筹资金占2025%,用于住院补偿的资金占比不超过75%;农村居民大病保险保费按每参合居民不低于15元提取。
%以内,累计结余控制在20%以内(含风险基金)。
三、补偿范围
(一)统一药品目录。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使用江苏省网上采购监管平台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内药品;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部使用江苏省网上采购监管平台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和《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补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区级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江苏省网上采购监管平台公布的省标目录并符合《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2009修订版)》的药品,住院患者《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