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名角女士护肤养生馆连锁加盟合同 第#页共24页
: .
名角女士护肤养生馆•连锁机构
加盟店合同书
合同编号:( )□□—□□□□
名角女士护肤养生馆连锁加盟合同 第#页共24页
名角女士护肤养生馆连锁加盟合同 第#页共24页
甲方:
地址:
传真:
邮编:
电话:
名角女士护肤养生馆连锁加盟合同 第#页共24页
名角女士护肤养生馆连锁加盟合同 第#页共24页
乙方:
地址:
传真:
家庭电话:
手机:
邮编:
身份证号码:
第一章总 则
为规范本连锁经营体系的经营行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和本连锁经营体系的整体利益, 形成经营理念、 企业识别、商品服务和管理制度的标准化、统一化,推动本连锁体系健康、 有序和快速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 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的定义
“本连锁经营体系”:是指名角女士护肤养生馆连锁机构。
“经营技术资产”:是指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加盟店经营, 具有统一性的独立的经营技术,是本连锁经营体系的注册商标、字号、标 志和服务商标、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会计 系统、专业培训程序及有关营运等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本连锁经营体系形象”:是指代理商或加盟商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 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 形象下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是指本连锁经营体系依法定程序所拥有的产品商标、服务商
标以及与此相关的标记、标识、招牌、式样等所有营业象征。
“本连锁经营体系产品”:是指由总部指定或生产、加工的,属本连锁 经营体系专有或是具有独家代理权的商品
“保证金”:是指为确保加盟店履行合同而交纳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 违约责任赔偿或部分赔偿。
“总部”:是指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营销体系的核 心企业,拥有与之相关的全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第二条 经营项目: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期内销售本连锁经营体系的 系列产品。乙方同时成为本连锁经营体系产品的推广者和服务商标的合法 使用者,双方必须保证商标的专用权不受侵犯。
第三条管理体系:本连锁经营体系采取的经营管理方式是:总部一
—省级代理商 地区代理商 加盟店。
第四条 经营方式:乙方通过加盟连锁店销售本连锁经营体系的产 品,顾客购买后可享受相应的免费服务,以服务带动销售。免费服务是向 消费者提供的售后服务。
第五条 经营地址:甲方授权乙方的经营地址是: 省(自
治区、直辖市) 市(地) (区) ,
如乙方经营地址更改,需经甲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乙方的新迁地址, 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加盟合同,原加盟合同视为无效。
第六条 契约关系: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 雇佣、承包经营 等关系。甲方对乙方的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特许经营权利金(加盟费)及履约保证金。
(一)乙方应交付名角品牌管理机构人民币 万元(小
写 元整),作为特许经营权利金,合同届满、终止或解除时,无 须退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上述权利金。
名角女士护肤养生馆连锁加盟合同 第#页共24页
(二) 乙方应交付甲方人民币 万元(小写 元整),作
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届满、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如无违约甲方须退还乙方, 不记同期利息。
(三) 如乙方有积欠款项(包括货款、违约性惩罚金),甲方可从履 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八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终止。任何一方均可在协议有效
期满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出延长协议的书面请求,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 以延长协议有效期间,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无需另行支付加盟费。
第九条 供货价格: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为市场统一零售价的 —折。 第十条 保证金: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元,合同期满,如需续签合同,该保证金转至下一个合同周期。
第十一条 开业时限: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展选址、装 修、招聘员工等建店筹备工作。
第十二条 必须于二个月内正式开业,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 同,并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