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五小”创新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公司“科技兴企”发展战略, 动员和引导广大员工紧密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 积极开展各类科技实践和创新活动, 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和全员民主管理意识,激发员工创新创造热情, 引导他们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努力营造崇尚发明创造、技术革新、节约能源资源的良好氛围,推进企业技术进步,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五小”创新活动是鼓励广大职工参与发明创造活动的统称,包括“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内容。具体包括: 小发明: 指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基本建设及节能减排等方面, 在特定范围内首次发明创造的某种产品; 小改革: 指对陈旧设备、落后工艺和操作方法等进行各种形式的革新, 使工艺进步和某一方面技术性能得到明显提高的成果; 小改造:指对已有设备、用具等进行小型改造以提高工效或废旧利用。小设计: 是指外形设计、构造设计、产品设计、工艺设计以及为达到某种特定功用的巷道设计等。其成果具有完整性、可实施性。小建议: 指一般员工对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和管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其完成人不包括决策层人员和主要管理人员。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成立“五小”创新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严广劳王蓬副组长:段王拴慕生海王联合刘重阳成员: 李继昌原德胜李宗省何有山付田田乔汉斌佘文清张联队余中山付焦武张宏斌刘琰兴樊焕章贺海平陈立民宋战宏王亚洲马敬峰薛双平汤钰琦周朝阳韩拴祥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管理部,李继昌任主任,韩拴祥任专干,负责日常业务。第四条公司科技管理部是集团公司“五小”创新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 (一)全面负责公司的“五小”创新综合管理工作; (二) 负责编制修订年度“五小”创新工作计划和配套管理办法; (三) 负责年度“五小”创新成果的收集、筛选、上报; (四) 负责组织对创新成果的验收、评审、鉴定及成果报奖等工作; (五) 负责集团公司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情报收集和档案管理;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对本业务范围内的“五小”创新工作负责。第六条各二级单位应成立相应的“五小”创新领导机构,明确“五小”创新管理责任。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五小”创新工作负总责,要鼓励广大干部职工为我公司发展献计献策, 进一步调动全员参与岗位创新的积极性。第三章成果申报条件及程序第七条申报条件: (一)“五小”成果申请人必须是本公司在职员工。(二)“五小”成果需本年度内发生,并产生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 申报材料要齐全, 数据真实。申报材料必须提供申报表和详细说明书各一份。申报书要有所在单位意见并盖章, 说明书包括选题背景、发明目的、发明思路、理论计算、工作原理、参考资料目录、示意图、成果采用单位、使用效果、推广前景、转让条件、是否申请专利、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具体参数等情况。其中小发明和小设计有实物或样品更佳; 小革新、小改造要有图纸、照片( 可用复印件) 一套; 小建议要有采纳单位证明, 并附有年经济价值的参考数。材料要用统一档案袋分装,一项一袋。(四)公司立项的科研项目不在此申报之列。第八条申报程序:申报人要求填报申报材料一份, 并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 由各二级单位科技管理部门于每年 11月 30 日前统一报公司科技管理部。第九条“五小”创新成果公司每年评定奖励一次。第四章评选组织及程序第十条“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