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内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敬告 1、申请人在填写本申请书前, 可参考《企业注册分类指南》和《企业申请表格( 文书) 示范文本》,以上文件可登陆深圳市红盾信息网( ) 下载,也可到各注册大厅领取。 2 、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除签名须由本人签署外,其他内容可以打印。 4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晰、洁净,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 A4 纸。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现申请企业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分公司名称: 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八年制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文件目录事项文件、证件名称提交情况( 有提交的打“√”) 变更名称 1、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 1份) (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1份, 验原件); 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 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复印件 1份, 须加盖本企业印章, 并注明“与原件一致”)4、因隶属公司名称变更而变更分公司名称的, 提交隶属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隶属公司名称变更证明(复印件 1 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5、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6、隶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变更负责人 1、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 份,验原件) ;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复印件 1份, 须加盖本企业印章, 并注明“与原件一致”)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 1份) (可在本表内填写)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5、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原件 1份)( 可在本表内填写) 6、分公司新任负责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1份, 须加盖公司公章, 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变更经营范围 1 、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 2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 份,验原件) ;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复印件 1份, 须加盖本企业印章, 并注明“与原件一致”)3 、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 1份) (可在本表内填写) 4 、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5 、隶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变更营业场 1 、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 2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 份,验原件) ;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复印件 1份, 须加盖本企业印章, 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所3 、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 1份) (可在本表内填写) 4 、新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见说明 2) 5 、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说明: 1、分公司同时有多项变更登记或备案事项的, 只需填写 1份《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