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编号: DHX201002004 项目名称: 县城供水改扩建工程招标人: 东海县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连云港宏源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经办人: (签名) 日期: 2010 年2月4日目录一、投标申请人须知二、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三、要求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一、投标申请人须知一、须知 1 、工程概况招标人东海县自来水公司工程名称县城供水改扩建工程招标人地址东海县牛山镇海陵东路 303号实施地点原自来水公司院内计划投资 6534 万元工程规模滤池工程招标内容滤池土建、水电安装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资金来源落实情况: 自筹已落实。 3 、本工程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滤池工程。 4 、招标人提供的设施、条件和服务等其他情况: 已具备。 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必要的合格条件: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注册建造师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 ;专职安全员 C 类证。(7 )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该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注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9) 外地企业入县执行“东政发[2006]125 号文”(县外企业须到东海县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分公司并到东海县建管处备案组建项目部); ( 10) 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 号文”及“市建设局 55 号会议纪要”, 各投标单位在资格预审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县市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11) 按连建管“[2006]636 号文”规定: 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一个注册建造师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 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竣工阶段, 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县招标办备案后方可承担。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 其有无行贿行为纪录和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 其有无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县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12 )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 号文,苏建工( 2006 ) 164 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13) 中标企业须提供施工企业( 包括省市进入本市的企业) 在造价部门申请的《连云港市建筑工程发承包手册》, 由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管理机构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 14)按“苏建招【 2009 】 140 号文”规定: 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 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 3 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5 )本工程执行苏清欠[2007]13 号文、苏清欠[2008]13 号文、苏清办[2009]21 号文。( 16) 贯穿工程整个再招投标活动始终, 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 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17) 递交预审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 C 类证。( 17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最低价法。( 18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预审合格制办法。( 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按照九部委 56 号令,招标人在对投标申请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时,对投标申请人或者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 、为本标段提供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