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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检验标准.docx

上传人:秋江孤影 2021/8/5 文件大小:4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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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检验标准.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七分妆公司成品检验 QA程序
一、检验程序
检查重量
使用电子称称净重(必须先除皮)
检查外观
产品外观实施瓶瓶全检,查看包装外表是否有脏点、污点、缺陷
3化妆品标签
标签是否贴错/反/漏,标签是否有色差
4 抽样
抽样数量为5%o,抽样检查为微生物查验
5留样
检验合格后每批产品留样数量应足够两次检验,并且在有效期不得转移。
—、微检基本点
1围
本规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本规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供检样品制备。
2仪器和设备










:不锈钢勺,剪刀,开罐器等。
3培养基和试剂

成分:***化钠
蒸储水加至

1000 mL
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每瓶 90mL, (15 lb)20min 高压灭菌。
SCDLP液体培养基
成分: 酪蛋白月东 17g
大豆蛋白月东 3g
***化钠 5g
磷酸氢二钾
葡萄糖
卵磷脂 1g
吐温80 7g
蒸储水 1000mL
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储水中加温溶解后,再与其它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 pH为
〜,分装,(15lb)20min 高压灭菌。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 80充分 混合,冷却至25C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月东和大豆蛋白月东,也可用多月东代替。
灭菌液体石蜡。
灭菌吐温80。
4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
单位。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 10g或10mL包装量小于20g的样
品,采样量应适量增加,其总量应大于 16g。
供检验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进口产品应为市售包装。容器不应有破裂, 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防止样品被污染。
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如不能及时检验, 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若只有一份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微生物、毒理、化学等,应先做微生物检验, 再将剩余样品做其它分析。
在检验过程中,从打开包装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的再污染和扩散,所 用采样用具、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进行,或在相应条件下,按无 菌操作规定进行。
5供检样品的制备

水溶性的液体样品,量取 10mL加到90mL灭菌生理盐水中,混匀后,制成 1:10检液。
油性液体样品,取样品10mL先加5mL灭菌液体石蜡混匀, 再加10mL灭菌的吐温80, 在40 C〜44C水浴中振荡混合 10min,加入灭菌的生理盐水 75mL(在40C〜44C水浴中预温), 在40C〜44C水浴中乳化,制成 1:10的悬液。
膏、霜、乳剂半固体状样品
亲水性的样品,称取 10g,加到装有玻璃珠及 90mL灭菌生理盐水的三角瓶中,充分振 荡混匀,静置15min。取其上清液作为1:10的检液。
疏水性样品,称取 10g,放到灭菌的研钵中,加 10mL灭菌液体石蜡,研磨成粘稠状,
再加入10mL灭菌吐温80,研磨待溶解后,加 70mL灭菌生理盐水,在 40C〜44 C水浴中充分 混合,制成1:10检液。
固体样品,称取10g,加到90mL灭菌生理盐水中,充分振荡混匀,使其分散混悬,静置 后,取上清液作为1:10的检液。
如有均质器,上述水溶性膏、霜、粉剂等,可称 10g样品加入90mL灭菌生理盐水,均质 1min〜2min;疏水性膏、霜及眉笔、口红等,称 10g样品,加10mL灭菌液体石蜡,10mL灭菌 吐温80, 70mL灭菌生理盐水,均质 3min〜5min。
三、菌落总数
Aerobic Bacterial Count
1围
本规规定了化妆品中菌落总数的检验方法。
本规适用于化妆品菌落总数的测定。
2定义
本规采用下列定义
菌落总数(aerobic bacterial count)是指化妆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 (如
培养基成分、培养温度、培养时间、 pH值、需氧性质等),1g(1mL)检样中所含菌落的总数。
所得结果只包括一群本方法规定的条件下生长的嗜中温的需氧性菌落总数。
测定菌落总数便于判明样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是对样品进行卫生学总评价的综合依据。
3仪器和设备
三角瓶。
量筒。
pH计或精密pH试纸。
局压火茵器。